第60章:從今天起,我為唐人大師哥(元旦快樂)(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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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啦,坐。”看到林意走進來,蔡老闆笑著招呼道。
“蔡總客氣了。”看這陣仗,林意有點兒不適應。
“咱們就邊吃飯邊聊,我也正好忙著處理些事兒,飯也沒吃。”
蔡老闆拿著兩幅碗筷上來說道,語氣溫和。看著眼前這個年輕人,她知道若接下來合同商談順利,那麼他就將成為自己公司旗下的第一名簽約男藝人。
很年輕,也就剛剛成年、擁有獨立簽署經紀合同的法律年紀。
看著林意,此刻的蔡老闆心中,是有種意外的感慨。
之所以說是意外,是因為自己前後關注了那麼多優秀的年輕人,沒曾想自己此刻想要簽下的第一個人,都不是這兩年自己所考察的,這讓坐到餐桌之前的蔡老闆有種“有心栽花花不發,無心插柳柳成蔭”的感覺。
林意也坐了下來,小灶的菜還是不錯的。
吃著飯,蔡老闆隨口問道:“燕赤霞的戲拍下來,感覺怎麼樣?有沒有演出自己編寫《小倩》這個劇本時想要的感覺?”
林意謙虛道:“第一次演,沒有經驗,多虧吳導的一些指點和幫助。”
蔡老闆卻是肯定的說:“你是個很有想法的孩子,不管是我自己在現場所見,還是聽吳導所言,在對於‘如何演’這個問題上,你都很有自我的見解。這很好,會自己琢磨著如何演出來的主動性思維,是成為一名優秀演員的必要素質。”
林意聽著蔡老闆的讚揚之語,低頭吃飯,這話他有點兒沒法接。因為要不是看過原片,該怎麼演他知道個寂寞。
一番寒暄、碗裡逐漸見底之際,蔡老闆將話題引入到彼此關心的話題上,就聽她道:“你也一直在拍戲,可能拍戲行程緊張,所以對於草擬合同也一直沒給出反饋,那麼,現在你對於這樣一份經紀合同,是有什麼需要補充的地方麼?”
終於進入到正題了!
林意放下碗筷,腰板兒下意識的挺直起來。
爾後,林意是認真的說道:“是這樣,在經歷了《小倩》的拍攝後,我也是見識到唐人自制劇的團隊氛圍,所以能夠收到簽約邀請,很榮幸,也很樂意。更何況,草擬合同滿滿誠意。”
此話一出,蔡老闆和一旁的總助,眼睛裡露出笑意。林意的這話,算是定下雙方都有意願的總基調,既然有你情我願的態度,那麼接下來就有的談。
“蔡總,我...”
“以後我們的關係不是上下屬,叫我蔡姐。”蔡老闆在聽到林意對自己的稱呼後,出言更正道。
“好,蔡姐。”
林意改口了稱呼,然後繼續道:
“對於經紀合同,我要補充的其實就歸結於一個點:這份經紀合同,是經紀我的影視及相關商演事務,還是將我的音樂等其他事務一起囊括進去?”
“我知道這樣說可能有些費解,但不管是影視音樂還是其他,於我而言,在未來走好影視演員這條道路的同時,也想發行一些歌曲,啊,先請諒解我的一些不自量力。那麼,這就產生一個問題,我在這經紀週期中所譜寫出、宣發出的歌曲該怎麼規定?這是草擬合同中的一片空白。”
說完,林意的目光認真的看向蔡老闆,他必須確定好這一部分的利益。在接下來,若能參演仙劍一,他自然會為這部劇儘可能還原出裡面的片頭片尾插曲以及BGM,但這些東西總不能被白嫖。
他不想在這方面模稜兩可,他需要一個肯定的說法,不然定會為以後雙方的不愉快埋下隱患。
聽了林意的話,蔡老闆眼裡閃過了以為然的神色。
自打林意譜出了《新聊齋》片頭曲,又聽說他在劇組即興創作了一首《再見再見》,加之還聽聞他還在後海同樣流唱著一支小曲,她就曾對此做出些思考。之前沒提及,是她同樣沒想好,畢竟,一個擁有譜曲創作能力的演員,她也是大姑娘上轎,頭一遭遇到。
以這“影視”和“音樂”兩個領域為例,儘管兩者屬於不同範疇,但能夠預見的是,藉助唐人公司,林意將會得到影視資源的傾注和曝光,這將助力其為更多觀眾所熟悉。由此,他創作的歌曲也會得到更大程度曝光。
公司層面,也樂意聯絡資源去讓這些歌發光發熱,以此不斷促進林意形象熱度的添磚加瓦,提升其商業價值,這樣會更好為公司及其個人創造收益。自己決定簽下林意,不就是看中這一方面麼。只是,一旦涉及到收益,這就涉及到公司與個人之間的分配問題了。
“林意你有什麼具體的想法?”
蔡老闆手指下意識的滴答起來,她想先聽聽這個年輕人的看法。在她看來,林意既然是提出這樣一個問題,那肯定是心裡有點想法了。
林意在腦海裡梳理了一下表達思路,事關核心利益,這時候並不是彼此謙讓的時候,他清楚自己需要表明態度,於是就道:
“人嗎就我一個,以演繹和音樂發展為例,兩者不可能完全剝離開來。但唐人是以影視經紀為全部業務的優秀公司,音樂事務並不在經營範圍之內,我想公司也不大可能為我專門開闢一個音樂事業部,真要這樣做,我也壓力山大。譜曲一定是偶爾得之的禮物,揹負太多之後反而不妙。”
蔡老闆聞言莞爾一笑,‘壓力山大’這個詞倒是新穎。
不過,她腦海裡此前還真閃過是否組建音樂部門的想法,但正如林意所言的,唐人自創立以來就志在要成為業內一流的影視劇製作公司,在沒遇到林意這樣一個怪咖之前,作為創始人的她就從未閃過要做音樂這個念頭。那麼,唐人要因為一個人而去改變創立目標麼,思慮過後,她的答案偏向於否定,關鍵她也不是幹這一行出身啊。
“所以蔡姐,我是這樣想的。是否是由我本人成立一個音樂工作室出來,工作室只對接負責我的音樂事宜,這樣公司內就可以不必特意為我開闢出一個陌生的事務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