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8章 新朝制度(一)(第4/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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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的財權由皇帝、議會和內閣掌握。
軍隊不能自己掌握財權。
軍隊能經商,靠自己獲得足夠的軍費。
這就不是國家掌握軍隊,而是軍隊掌握國家,肯定會出現大問題。
秦王蘇河說完軍隊的制度,軍方所有將領都鬆了一口氣。
軍隊的制度基本沒改,他們也不用重新適應。
除了多出一個從來沒聽過的議會,與之前沒有太大的差異。
蘇河訴說完軍隊的制度,沒有任何人提出建議。
他看向文官,說出新朝的官府制度,這個蘇河改變了很多。
“國家的最高決策者是皇帝,最高決策衙門是金鑾殿大朝會。
朝會決定下來的政務,一般的由內閣處理。
內閣下設六部、工商總局、專利局等衙門。
還有幾個衙門,不受內閣管理,直接聽命於皇帝。
它們是由原先秘書處改編,負責溝通內外的通政司。
負責管理所有官辦企業的少府。
負責收稅的稅務總局。
負責稽查百官貪腐的都察院。
負責審桉的大理寺。
新設立一個衙門議會,它的地位和內閣相同。
它負責國家高層與民間的溝通,制定律法的衙門。
所有文官都有任職期限,每一個職位任期五年,期滿後都察院和上級會對官員進行考核。
包括首相在內的內閣成員、各部門的主官、地方的巡撫、知府、知縣和議會議員。
都有任期限制,同一個職位,每個人不得擔任兩屆。”
蘇河沒有對文官體制,做出太大的調整。
他只是增加了一個新衙門議會。
議會的作用,在王朝初期,主要是制定各種律法。
它也是蘇河留下來,應對幾百年後的大變局。
有議會這個衙門,之後封建王朝崩潰,必然會走向君主立憲制度。
它主要的作用,就是制衡皇權和相權。
蘇河給內閣官員設定任期限制,也是為了限制相權。
哪怕是後代壓制不住首相,但一個首相最多隻有十年任期。
這麼短的期限,正常情況下,不足以讓一個權臣,成長到具有顛覆國家的實力。
王仲策聽完,這關乎他的切身利益。
他立刻詢問道:“王上,首相的任期限制十年時間,這個時間從之前計算,還是從開國之後計算。
首相任期結束,他還能擔當內閣官員嗎?”
王仲策早就知道這個訊息,他語氣比較平澹。
蘇河說道:“任期限制,當然是從開國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