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德元年十二月廿二,在洋州城外的聶封收到了《討宋文通制》。

“鳳翔山南,疆界素定,方鎮守土,各有區分,頃因宦人伏誅,不臣妄借討賊黨羽竊國,宋文通乃因虛構罪名,勞動三軍,害命百姓,大興刀兵于山南軍民。”

“朕臨危受命,欲務安人定國,特此遣使諭宣,委以旄鉞。如聞路途塞閉,干戈未息,易放攻殺,肆圖兼併。為君之道,禮在勝殘,調將發師,除非獲已。”

“今令鳳翔節度使楊守亮領禁軍及道鎮士馬,與隴右節度使李忠國及四方鎮帥倚靠應接配合,再令右神策行營軍使高傑領步馬五千為左軍,左神策京北行營兵馬使孫德昭領步馬三千為次軍,並相繼續發,策諸路軍馬,楊守亮等部應與山南軍計定齊進滅賊。”

“朕以鳳翔隴右之人,本無過錯,乃迫於宋文通淫威,二鎮將士,與國各有勞勳,迫於威制,不能自已,各路招討宣慰一應文武,宜各自分明曉諭,使之悉知朕懷。”

“如宋文通不吝改過,息兵歸復岐州,入朝拜朕請罪,當不誅罪,不滅其族。”

“其效順從事回鎮歸家,終老田地,一應體恤。如執迷不悟,自取滅亡,唐律不赦,令在必行,兵發在即,可東可西,旦夕為滅城之勢,勿謂言之不預。”

“諸文武軍士敬守所差,其置頓糧曹錢車料等,委度支使差勾當,不令闕失。”

制書為李曄親自撰寫,措辭絲毫不客氣。

也沒有歷史上那些討賊制裡說的什麼:“如某某稟奉朝經,幡然醒悟,願罷兵歸鎮,當委待如初,其效順之誠,高位重賞,一應優撫。”

這幾句話的意思就是,某某如果歸順朝廷,也是榮華富貴不保,即使撤兵回鎮,也只給你自然死亡的下場,不追究你親戚朋黨,如果不然,殺不赦,剿滅必決。

事實上,一般只要詔書中出現這些字眼,藩鎮在達到目的後都是願意息兵的。畢竟仗打這個份上,朝廷也提出不追究死罪罷兵,再打下去,難保中央不會全面開戰。

所以看到這幾個字眼,一般藩鎮都願意罷休,田承嗣和王廷湊等人都是這樣。

但李曄親自寫的這封討宋文通有了很大變動,即使他宋文通現在罷兵,也必須入朝請罪等候處置,但宋文通可能入朝嗎?肯定不會啊。

所以這段話的意思真正是,你什麼也別想了,朝廷要跟你打到底,以此讓全天下的人都知道朝廷討滅李茂貞的決心,就像當初憲宗討伐淮西一樣。

一年不行,那就兩年,兩三年不行就四五年,直到滅掉為止。

這道制書發出後,有大臣很擔心的對李曄說道:“歷朝對叛賊皆言明,如能迷途知返,則權勢富貴榮華依舊,此制措辭嚴厲非常,宋文通見狀必頑抗到底,如此不但增加將士傷亡和錢糧靡耗,萬一討賊不效,不得不恢復宋文通名號官職,朝廷威望何存?”

李曄道:“朝廷現在沒有威望可言,諸方藩鎮之所以不尊朝廷號令,其根源就在於肅代二帝對安史降將姑息縱容,沒有除惡務盡,沒有斬草除根。”

“科舉軍功得不到的功名,只要起來造反對抗朝廷就能得到,誰不想去試試,前人造反嚐到了甜頭,旁人後人就會跟著學,王廷湊造反為的是什麼?”

“朝廷對賊帥綏靖縱容並不會讓他們感恩,反而是流毒無窮,這樣一來,其他方鎮守法的意義何在,甲鎮被乙鎮攻殺,朝廷不但不怪罪乙鎮,反而對甲鎮封賞以罷站端,朝廷如此處置,誰還敢真心向著朝廷,藩帥為朝廷守土的意義又何在。”

“如今要是讓宋文通得逞,國將不國矣。”

“朕這麼說,就是要明告天下各鎮,讓那些企圖作反的亂臣賊子都知道,朕從此不會再姑息遷就攻伐鄰鎮的賊帥,休要心存僥倖,把生米煮成熟飯來強迫朝廷承認。”

“就算朝廷答應宋文通官職富貴照舊,宋文通就會打消吞併山南的主意嗎?”

“不會,他只會認為朝廷軟弱可欺。”

“一日不殺宋文通,朕一日不罷兵,卿等勿要再諫!”

五位宰相都不在,皇帝決心甚堅,群臣也就不敢再諫,怕惹怒皇帝被攆到地方去司馬,崔胤那麼厲害,照樣被皇帝趕去房州當了觀察使?

雖然不知道崔相公和皇帝有甚麼不和,但想來總是有錯的,不然不會罷相,東都都畿防禦使和山南東道觀察使雖是封疆大吏高位,但哪有在京城當宰相來的威風。

陛下這麼做,恐怕也是掩人耳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