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奇所在的公司名為思源軟體技術有限公司,規模尚可,有一百八十多號人。

公司是傳統的IT公司,不是網際網路那種做自家產品的,其業務主要就是接外面單子做專案的那種軟體公司,還會去競競標什麼的。

說到底,也就是傳說中的那種苦逼乙方, 被甲方各種虐待的物件。

從大學畢業後至今,林奇便一直都在這家公司,沒有跳槽過,做了有六年多了。

不過,按職場裡面的話來說,長期在一家公司待太久, 其實是不理智不聰明的一種選擇。

有道是人挪活樹挪死, 多項研究和市場調查已經充分證明,跳槽是漲薪的最快方式。

當然, 也不能頻繁的跳槽,要不然會被HR直接過濾掉。

一般兩年跳一次是最好的。

畢竟跳槽是自己去開薪水,只要腦子靈活一點,像這類搞IT行業的人,基本上動輒就能漲個50%以上,甚至翻倍的也有,哪怕最少的也能漲個30%。

而待在一家公司等公司給你漲薪的話,大部分都有一個固定的比例,美其名曰公司薪資制度, 大家都是這樣,不能破壞。

等公司漲薪,一般也就是10%, 好一點的會有個20%,能漲30%以上的那基本上鳳毛麟角。

林奇也懂這些道理,也有過跳槽的想法,但是最終都沒有付之於行動。

造成這樣的原因, 其實主要是林奇的性格問題。

他懶, 而且他個人比較喜歡待在舒適圈裡面,待習慣後,就不願意去輕易改變。

有點瞻前顧後,怕去了新環境後會不適應。

像林奇這樣的人並不少見,職場裡面還有很多。

而隨著時間越呆越長,其實這就演變成了一種惡性迴圈,越久就越不想動了,對外界的抵抗情緒也越濃厚。

要不是信封的出現,或許林奇會一直待在這家公司也說不準。

此時,林奇正坐在一間辦公室裡。

在他的正前方,是他的頂頭上司,總監鄧孟君。

鄧孟君是公司研發中心三個總監之一,也是實權最大的一位,手底下管的人最多,達到了三十餘人,公司多個核心專案都由其把控。

說到這個鄧孟君,其中還有不少故事。

林奇和鄧孟君其實是同年的,今年都是28歲。

而在當年, 林奇甚至還比鄧孟君早了兩個月進入到這家公司。

可最後, 鄧孟君當上了總監, 而他林奇還是一個普通的程式猿。

說好聽的, 他是個小組長,帶了兩個新人。

說難聽點嘛,其實幹的活還是普通程式猿的活,帶人只不過是順帶的,是常見的老帶新那種模式,連個正經的領導頭銜都沒有。

職級什麼的,跟新人其實一個樣,也就程式猿前面加了個‘高階’兩字,工資稍微多了個幾千,其它的實際區別不是很大。

而鄧孟君能當上總監,自然也有其過人之處。

‘內卷第一人。’

這是公司上下,幾乎所有的同事對鄧孟君的‘中肯’評價。

鄧孟君是一個時時刻刻都嚴格要求自己的人。

別人在睡午覺,他在不斷的學習、充實自己。

別人九點卡點上班,他八點半就早早來到了公司,提前總結前一天的工作,提前規劃今天的工作,井井有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