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的會議專案,劉浩哲工作室還得佔據百分之七十的股份,

畢竟整個公司的大頭,都是劉浩在創造。

撇開這百分之七十之後,劉浩哲其實還有公司將近百分之二十的股份。

但這工作室和公司是分開的,工作室要事先享到百分之七十的的直接分成後,剩餘百分之三十的部分 ,才開始歸公司所有。這部分資金還得用於各種開銷支出,最後得到的利潤才是最終的分紅。

打個比方,劉浩哲接到了一份廣告代言,二千萬一年。

那劉浩哲工作室要先拿掉一千四百萬,這是工作室的分成。

之後的六百萬才能歸公司所有,但這六百萬還要交稅支付公司支出等等,最後可能就只剩下200多萬的利潤。

這部分利潤,才是公司的股權分配。

後世的楊安工作室、鄧朝工作室等等,都是這種模式。

既保證了演員的利益,又達到最大的共贏。

所不同的是,劉浩哲既是老總,又是工作室的藝人,這就相當於拿兩份報酬。

但他需要交公司的稅,和藝人的稅,兩份稅。

但事實上即便這樣,劉浩哲最後的收入,也遠比公司多得多。

這也算是一種合理的避稅方案。

劉小藝,劉浩哲也同樣準備這麼操作, 國內眼下已經開始流行這種模式!

國外基本上都都是這種方式,包括導演和演員。

“嗯,我對浩哲哥哥放心!”

劉小藝沒說什麼,不一會兒劉麗就買了很多菜回來,

聽劉浩哲要合約,她趕忙開啟了保險櫃 ,把厚厚的藝人合同拿了出來。

“這還是三年前小藝籤的,說實話這些年小藝雖然很紅,但事實上也沒賺多少錢....”

劉麗嘆了口氣。

劉浩哲下意識的翻了開來,只看了點,就不得不承認,圍內的影視公司,是真的累啊!

七三分成!

劉小藝竟然籤的是這樣的一種霸王條款!

片酬和各種廣專合約,要上交七成?

難怪華夏視聽和華宜這些年出是了這麼多的藝人。

換了誰,估計白白給公司打了這麼多年工,都內心很不爽啊!

一出名,不跳槽難道等著被剝削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