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對方一直沒吭聲,然後就掛掉,再打又關機。

我對林爽說出聶倩倩所在的那個小旅館。

林爽立刻讓周磊帶人去小旅店,結果周磊並沒有把聶倩倩帶回來。

只帶回一張現場照片給我看,聶倩倩的閨蜜也死在小旅店中,初步檢查是酒精中毒,但她的死狀很恐怖,好像受到驚嚇猝死。

聶倩倩仍舊下落不明。

林爽最後咬牙切齒的對我說道:“尚野,我說過,只要你在再做,就一定會被我捉到,這次現場只有你一個人出現過,你無論怎樣狡辯,都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林爽剛說完,法醫就送來屍檢報告。

在樂樂的體內檢測到我的DNA。

經法醫鑑定,樂樂肺部有斑點,系機械性窒息死亡,通俗點說,就是被人勒死或掐死。

根據胃內容物消化程度推測出的死亡時間,卻再一次排除我的殺人嫌疑。

因為根據附近的監控影片顯示,樂樂死在我離開後的一小時。

可所有監控都顯示,除我一人進入那間屋,再沒人進去過。

林爽的小臉氣的煞白,用怪異的目光死死盯著我,如果目光能殺人的話,我已經被她的目光萬箭穿心!

林爽咬牙切齒道:“尚野,你牛比,你把案子做到天衣無縫,明明人是你殺的,你卻能在時間的環節上做手腳,讓證據鏈無法形成!你用手機錄下你們倆如膠似漆的瘋狂,證明你沒有強迫她,我就不能以涉嫌侮辱罪來逮捕你,在房間內只有你一個人的腳印和指紋,你能夠做到離開一個小時後,讓兩名被害死亡,你是怎麼做到的?”

我只能說真不是我做的,並且我感覺到那個兇手好像並不是要嫁禍於我。

只是要讓我參與進來,參與到他的案件中來。

更像似拿我來打掩護,讓警方的視線全部鎖定在我身上,然後他就可以從容不迫的繼續作案。

林爽又讓她的人都出去,她親自給我開啟手銬和腳鐐。

然後就像個大姐姐教訓弟弟似的對我說道:“尚野,我知道因為你母親的事,你心裡很苦,但是你不能用這種方式來發洩,你還要繼續鬧下去嗎,你打算鬧到什麼時候結束,那都是一條條幸鮮活的生命,你殺了他們,真的解氣了嗎?!”

我道:“林隊,我要怎麼說你才能相信我,真的不是我做的!”

林爽根本不聽我說話,我越是這樣說,她越是認定是我乾的。

胸脯劇烈的起伏著說道:“尚野,你母親的案子我已經成立專案組,不破案不收兵,我一定會給你個交待,否則我這個隊長就不幹了!你收手吧,好嗎?”

這特麼真是太折磨人,我就算把心掏出來給她看,她都不會相信我的!

看來我只有自己去把真兇揪出來,才能把自己洗乾淨!

林爽又習慣性的拿出口紅在嘴唇上補了補。

我一眼看出,她這支口紅是新的,不是上次的那支小野莓。

於是問道:“林隊,你上次用的Lancome口紅是不是丟了?”

林爽被我的話震驚到了,目瞪口呆的看著我,那眼神分明就是認定口紅是我偷的。

想來也是,她是不會把丟口紅的小事說給別人的,也就是隻有她一個人知道這件事,而我是怎麼知道的?只有一種可能,那就是我偷的。

林爽果然是這麼想的,衝我一豎大拇指道:“我堂堂一個刑巡捕隊長,口紅竟然能被你偷去,然後讓口紅出現在殺人現場,但是並沒給我留在現場,這臉打的夠狠,你牛比!”

兇手竟然把那支口紅拿走了!他拿走口紅幹什麼?

我連忙道:“林隊,你誤會了,我在樂樂身上看到你那隻口紅,少了一個字母L,所以我才認出來,你真沒在現場發現你那支口紅嗎?樂樂嘴上塗的就是你的口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