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九幽乞丐(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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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修為要求可以理解,可年齡限制是個什麼破規矩?
“因果啊!這裡的法則規定,釋出任務的時候屬於要約,接受任務後就等於確定了要約關係。”
這個可以理解,屬於雙方確定的一種合同。
“接受任務的一方,可能不瞭解任務的屬性和難度,所以在不知情的前提下,有可能魂飛魄散。
而造成這個結局的就是釋出一方,所以這一方要承擔其因果,輕者被規則壓制,修為倒退。
重者,還有可能入地獄。”
為什麼呢?因為這屬於另個方式的間接犯罪。
燃晴雖然還未完全理解這種法則性質,可也有些感悟。陽世之人也好修士也罷,死了還能轉世投胎,亦或是做鬼做鬼修,可秘境中的鬼亦或者鬼修,死了那就真就死了。
魂魄會消散在天地間,所以會有另類規定,倒也可以想象。
“所以釋出任務的一方,還要儘可能的把與屬性任務相關的情節,儘可能詳細的描述出來,提借儘可能多的幫助。
另外還有年齡方面的限制,比如你,任務堂應該領不到任何任務。”
燃晴看著自己的一雙小手,還真是悲摧了,“接任務不是應該看實力的嗎?”
怎麼這和修真界以及自己的傳統理解完全不一樣了呢?
“是以實力為尊,所以才會限制了修為,比如只有練氣八層的我,能接的任務也有限。”
所以,這真不是他不努力,能借助卜算賺點兒額外收入,他真是感謝生前的師傅啊!
“我是見過你的實力,也認可。
別人不會這樣想的啊,你這般小的年紀,即便資質上佳,可能有多少實戰經驗?
所以,你這個年紀在酆都城屬於受保護範圍。”
而且,還必須要監護人的那種。
燃晴眼睛一亮,“酆都城是不是會無償給我發放資源和救濟款?”這麼好的福利,簡直讓人不敢置信。
“不會!”冉七一句話,就打碎了燃晴的美夢,“但是酆都城的府衙會允許你在城中任何地方乞討。”
而且他也忘記說了,當初進酆都城時,除了他自己以外,燃晴這個需要受保護的年紀,其實是不需要任務費用的。
只是他自己也沒有足夠的魂石,所以就……
現在是無論如何也不能說了,他怕被這個暴力的女娃子給打死!
燃晴無語,說了一大通話,還不就是想說,自己可以在九幽閣門前長駐久留,且不再會被裡邊的人轟趕嗎?
行吧,反正自己也要想辦法在這裡等那個九燕姑娘。
那有塊地方不錯,而且也比較顯眼,九燕姑娘出來時,一定能第一時間看到她這個小可憐。
不過冉七,你一個成年人,怎麼也要跟我一個小孩子湊一起?這究竟是幾個意思?
“你是新來的,有所不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