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2章 透劇(第1/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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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高無上行善權”完全符合英雄們的價值觀和切身利益,他們高、潮了,哈莉卻還得帶著荒謬的心情,繼續回答水行俠的問題。
“行善權高於普通法律,所以超級英雄不登記,沒持有政府頒發的執法許可證,照樣能懲惡揚善,做一名英雄。
不過,這又回到之前的議題——沒有執法權的執法行為,是對法律的巨大傷害。
不提法律被傷害後,對社會,對普通人民的影響。
英雄之所以去做超級英雄的初衷,難道不是為了捍衛法律的尊嚴嗎?“
這話百特曼簡直不能更贊同了。
他很想為哈莉鼓掌叫好,但他不能。
他沒忘記哈莉的‘邪惡本質’——以天眼會控制英雄。
“奎茵議員的話,我十分贊同。”超人沉聲道:“超級英雄有行善權,可以自由不受任何拘束地做善事,但作為英雄,我們不能那麼做。
我們不能傷害法律!
英雄的行為需要監督。
問題是,監督者為何不能是英雄自己?”
哈莉眸光一閃,“喔,超人你的意思是,建立一個英雄團體,以團體監督其他英雄,並在內部相互監督?”
百特曼皺眉,超人太急了,這麼說一定會讓哈莉警覺。
“能行嗎?”超人問。
哈莉堅定地搖頭,“自己監管自己,一定會出大問題,無數歷史和現實都證明了這點。所以現在任何文明政府,都不會把權利集中在一個部門。”
超人道:“英雄的高尚情操,應該比政府官員更值得信賴。
如你所說,天眼會只是一隻眼,司法權依舊在法院,在人民。
如果有個英雄組織取代天眼會的職權,也不影響司法公正,人民依舊掌握裁判權。”
這是用哈莉的‘託詞’,反將了她一軍。
哈莉問:“現在有新的英雄團體了?”
“還沒。”
哈莉沒在超人臉上看到任何異常表情。
“等有了再說吧,反正只是監督,監督者自然越多越好,不存在誰取代誰。”
超人被噎了一下。
“關於英雄行善權和執法權,水行俠你還有什麼疑問?”哈莉問道。
水行俠道:“我經常在外海活動,那裡已不再是米國領土,也需要米國政府授予的‘英雄證’嗎?”
哈莉道:“你透過我的初步考驗,接受我的邀請,參加今天的會議,就已經拿到英雄證。
英雄證不是做英雄的許可證,做英雄不需要許可證。
英雄證只是一個儀式,一種象徵。
象徵你宣誓遵守法律、維護正義,象徵你願意接受民眾對自己行為的監督。
當然,這條規則僅適用於米國,以及米國的某些......嗯,就像加拿大、霓虹、澳大利亞、英國,你們懂的。
若去了其它國家,你們最好都向超人學習,嚴格遵守別國法律和傳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