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皺眉道:“你是剛入行的新人?”

“當然不是。”小鬍子摸摸上唇的的小鬍子,神情自豪道:“我在溫哥華做驅魔人十年了。”

“你做驅魔人十年,也沒聽過魔女哈莉的事蹟?”午夜問道。

準備過去打招呼的哈莉,頓住腳步,站在邊上看他們話。

“人間的活人,地獄的死人,天堂的神靈,只要長耳朵長眼睛的,誰不知道魔女哈莉?

溫哥華或許不如哥譚繁華,可它也在地球,通網了。”小鬍子皺眉道。

“那你知不知道,被魔女哈莉殺死的惡魔,從來都沒重頭再來的機會?”

“那種傳奇巨佬的事例,不具備普遍性。”小鬍子搖頭道。

午夜白了他一眼,“我又沒誰拿著這支槍,誰就成為第二個魔女哈莉。

否則我早自己用了,何必拿出來賣?

而且才125萬美刀,什麼樣的價錢,什麼樣的貨。

魔女能殺魔君,可這支槍即便填裝聖泉池聖水泡過的銀器子彈,也只能射殺子爵。”

小鬍子遲疑著道:“教堂銀器好搞,但聖泉池我這輩子都沒見過呢!如果獵槍買來用不了,和燒火棍也沒區別。”

午夜指著身後櫃檯上的一個玻璃瓶,“這便是最高階的天堂聖泉池,來自哥譚天堂山大教堂,魔女哈莉親自開光的聖水,一瓶一百五十毫升,只需3萬美刀。”

“有點貴,150毫升,都不夠我一口悶的。”小鬍子道。

“堂堂惡魔子爵,連三萬美刀都不值?這樣,我這回收惡魔屍體,單單子爵的心臟,我給你三百萬。”

“三千萬我都不賣。”

“那你還嫌聖水貴?”

小鬍子一咬牙,刷卡拿下獵槍和聖水。

上一位顧客還未離開,邊上一位亮綠色漂亮皮裙的時尚女,便急切地:“我需要一件聖物,能保護我免受惡魔侵擾。”

午夜上下打量她一番,恍然道:“你這身靚裝,是惡魔皮鞣製的。

你召喚低階小惡魔,殺掉剝皮製衣,它們從地獄返回人間,要報復你?”

時尚女眼神驚慌,“你,你怎麼知道?”

哈莉打了個哈欠,隨口道:“這裡沒人是瞎子,麻煩快點。”

時尚女左右看看,小聲道:“我實在忍不住,惡魔皮獨一無二,色彩與質地太誘人、太華麗,觸感也太舒適”

“你不覺得滲人嗎?”哈莉好奇道。

時尚女搖頭,“滲什麼人,穿皮裘的人還少嗎?

動物皮和惡魔皮沒啥區別。

而且為了漂亮,我拼命減肥,連手指頭粗、手臂長、活蹦亂跳的寄生蟲,都吃過七八條,有兩條還是從惡魔大腸裡找到的。”

哈莉齜牙咧嘴,俏臉發白。

時尚金髮女繼續道:“好不容易得到魔鬼身材,總得有配得上身材的容貌吧?

我又削骨割肉、填充

為了配得上好身材和好容貌,我還得有好面板,為了美白,我已經十年沒直接照射過太陽。

這麼多付出我都不怕,還怕區區惡魔皮?”

哈莉竟無言以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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