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想做幽靈?之前你似乎還不太情願。”哈莉奇怪道。

戈登認真道:“之前不是不願意,是你說復仇之靈很邪,我心有顧慮。

現在聽你轉述復仇之靈關於幽靈宿主的選拔標準,我覺得它樣子雖然恐怖了點,但理念非常棒,非常契合我的價值觀。”

“可你不符合它的要求。”哈莉道。

“唉,這不怪復仇之靈,是我不夠優秀。在它的審判之眼下,我看到過去犯下的每件錯事,但我只有自省,沒自己也該被複仇的覺悟,只想復仇別人......”戈登扼腕嘆息,為自己的不合格而感到懊惱。

“你犯下什麼錯事?舉個例子。”哈莉問。

戈登沮喪道:“我曾為了得到科波特的幫助,聽從他的命令去收債,結果打死了欠債的。我還在調查韋恩夫妻遇害案時,失手誤殺了艾薇的父親......”

“你覺得艾薇的父親應該向你復仇嗎?”哈莉又問。

“當然。”戈登點頭。

“你再認真想一想,不要急著回答。”

戈登認真想了想,皺眉道:“當初我和哈維去艾薇家調查,艾薇爸爸是慣犯,雖沒殺害韋恩夫妻,卻做賊心虛,見到警察就跑。

我們職責在身,當然要追。

然後艾薇爸爸拔槍攻擊我們,哈維差點被打死,我是為了救哈維才開槍將他射殺。

我覺得......”

他遲疑了。

雖然覺得對不起艾薇,但他真心不覺得自己做錯了。

既然他沒錯,艾薇爸爸找他復仇......艾薇爸爸有理由復仇,可他自己能甘心情願被複仇?

“上帝認為我該被艾薇爸爸復仇?這合理嗎?”戈登迷茫道。

哈莉想了想,道:“在普通人的世界裡,警槍是一種合法的強大力量。

有的警察用手裡的槍收保護費,打死無辜卻妨礙他們黑利益的人民,這是最極端的濫用力量。

也有警察帶著某種情緒,只要在合法範圍內,他都儘量開槍殺人。

比如,米國經常出現的白人警察槍殺黑人的案例。

這也是對力量的不合理使用,合法但不合理。

有警察恪守己任,嚴格執法,在面臨威脅時,毫不猶豫拔槍自保。

外人也覺得他的行為既合法,也算合理。

但還有一種警察,他們對手中力量無比慎重,寧願自己被槍擊,也不輕易拔槍。

哪怕最終開槍了,他們也會在事後反思——除開槍外,還有沒有更和平無害的解決方案?

這種警察甚至不是好警察,因為他們對手中力量過於慎重,絕對會耽擱救人、擒敵的最佳時機,對社會的危害甚至超過帶情緒的‘白人警官’。

但上帝就需要這種人,因為祂賜予幽靈的力量太強了。

相當於把警槍換成的核彈。

換成你是上帝,以上四種人,你更願選誰做佩戴‘核彈槍’、天天帶槍在街上巡邏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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