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說什麼?”布魯斯有些懵。

“有神人要我夢裡斬蒙戈......”

戈登委婉地把事情緣由述說一遍。

“唔,我之前還疑惑,哈莉怎麼一直都很平靜,原來早做好打算了。”

布魯斯先恍然大悟,又對‘新魏徵夢裡斬蒙戈’感到新奇,“她能成功嗎?”

“你該問我能不能成,她沒露面, 不直接出手干預,甚至沒給我打過電話,只透過神諭,讓我自己領悟她的意思。”戈登道。

“那你能成不?”布魯斯從善如流。

“至少八成希望!蒙戈實力雖然強,但他這會兒被束縛了手腳,只要能召喚出靈魂之力比他更加強大的惡魔, 他將毫無反抗地被獻祭掉。

我肯定打不過蒙戈, 我的精神力和意志也不如他強大。

但對付他的不是我,而是我召喚的惡魔。

我這次至少能召喚一位魔君, 運氣好甚至有魔王聆聽我的聲音。

魔王也不是和蒙戈單打獨鬥,蒙戈失去行動力,得硬接魔王攝魂抽魄的靈魂魔法,他能抗住?”

布魯斯沉吟著道:“既然你不想做,直接拒絕就行了,難道她還強迫你?”

“大概不會強迫......”戈登揪著頭髮,苦惱地說:“關鍵是我自己很猶豫,一方面我很認同這個計劃,覺得蒙戈應該受到懲罰。

海濱城百萬冤魂還等著血債血償。

但另一方面我又覺得,如果按照新的外星犯罪法案判蒙戈無期徒刑,監禁一輩子,也有一定的公平性。

這和‘上帝驅魔法’不一樣,上帝驅魔是因為法律失效,驅魔人替天行道。

這次卻是在對抗法律。”

“我明白了。”布魯斯道。

不用查資料, 他都瞭解“魏徵夢中斬龍”的典故。

既然戈登讓他做“李世民”, 李世民又是阻止魏徵斬龍的人,意思就很明顯了。

他很欣慰,到最後戈登還是守住了底線......雖然近些日子,他多次化身“神之代言人”製造殺戮。

......

哥譚老城區警局。

當天下午,戈登吃過午飯,趴在辦公桌上進入夢鄉的時候,靈魂忽然激靈靈顫抖一下,像被人潑了一盆冷水,一下子清醒過來。

“偶買噶!”他驚訝發現自己的升高,下方卻是他趴在桌上的身體。

“我這是靈魂體,斬蒙戈的時候到啦!”

戈登發現自己的思維比醒著時更清明。

下意識的,他使出從惡魔公爵“骨頭”那學得的靈薄獄靈魂漫遊之術。

唔,惡魔公爵骨頭就是他經常召喚出來幫忙解決驅魔麻煩的惡魔。

因為它全身骨頭,戈登悄悄給它取了個“骨頭”的名字。

惡魔的真名對惡魔很重要,骨頭甚至不怎麼樂意搭理他,還多次威脅早晚吃掉他,自然不肯透露自己的真名。

至於為何是骨頭而非耶比......耶比更加不樂意搭理他,只安排個小跟班應付差事。

哪怕戈登旁敲側擊,說哈莉希望他學會一些高明的魔法,好幫助“神人”辦事, 耶比也沒親自露面,依舊安排骨頭去當老師。

現在,戈登發現“骨頭”老師教的靈魂漫遊之術非常高明。

稍微活動下手腳, 他便適應了此事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