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釋一下最近幾天的劇情(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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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後來我覺得這麼搞太粗暴直接,太沒技術含量......呃,大家別打我,我投降(狗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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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向大家解釋一下自己的思路。
作者的觀點:血債必須血來嘗,遲到的正義不算正義。
我要把自己的觀點用的劇情來表達,也即是說,我寫出“蒙戈之死”這段劇情的出發點,不是腦子進水,秀逗了,我有自己的目的,目的即是表述以上觀點。
蒙戈毀滅海濱城,害死幾百萬人,他該償命——這是第一重邏輯,也是我最開始的想法。
但想得更深入些......
蒙戈毀滅海濱城的原因是什麼?
難道只有他該為此負責?
殺了他,是不是完成“血債血償”?
我覺得不是。
蒙戈作為“dc物質宇宙雙劫之一”,幾乎是毀滅與征服的代名詞,他毀滅海濱城太正常了,是他的日常操作。
當然可以責怪蒙戈,他有罪,他早就該死了。
可他會盯上地球,是超級英雄的吸引力,能進入地球,是超級英雄見鬼的“一人守一城”,能毀滅海濱城,是多方面的原因:英雄反應遲鈍,小藍人搞鬼坑了哈爾,機械獵人等等。
總之,蒙戈有罪,卻不該由他一個人一死了之。
蒙戈死,還不足以結束此案。
至少超級英雄該為此次事件負責。
按照“血債血償”的觀點,他們該付出代價。
然後接下來的劇情,就是哈莉在找正義聯盟“還血債”。
嗯,蒙戈一案中,弄死蒙戈是必須的,但蒙戈不是唯一“兇手”,這是之後大家覺得“蒙戈劇情拖沓”的原因。
哈莉找正義聯盟還血債的方式......不是很直接,我個人覺得比較“高階”,只不過讀者沒get到,很尷尬,這是我的失敗,也是我該道歉的原因。
5.哈莉如何讓正聯還血債的?
其實,讓正義聯盟和超級英雄“血債血償”,很不容易。
和他們約架,揍他們一頓?
遇到小事,可以試試,但在蒙戈一案中,這種幼稚的行為,讓哈莉沒資格說自己在“血債血償”。
殺了正聯七巨頭?
他們只是沒盡到自己的應盡的責任罷了。
說白了,他們原本想做好事,但好事做得不成功,難道要抵命?
這太極端了。
其次,殺人能解決問題,卻不能解決所有問題。
可能看過我的書的老讀者都會發現我的一個問題:熱乾麵,你在搞什麼,讓主角殺了他們呀,之前挺殺伐果斷,怎麼現在變聖母了?不爽啊,沒爽點。
呃,這主要是技術原因,我的寫作技術不怎麼高明。
另外,我不喜歡用殺人來解決問題,殺人太痛快了,不夠痛苦,不夠揪心,不夠折磨人(隨著年紀增長,我越來越覺得死亡未必不是神靈的一種賜福,是大解脫——呃,不是我消極,想那啥,我還想看到22世紀的曙光呢!嘿嘿......主要是見過比死更慘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