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0章 兩個壞訊息(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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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到這個問題,李律師猶豫了一下,說道:“最壞的情況,是被行政拘留,依照法律法規,對方起訴以及對方受傷是實情,還有葉子並沒有執法權這一點,是可以先對葉子進行行政拘留的。”
“但我有絕對的把握,能夠把這件事情定性為見義勇為,檢方也不會起訴批捕。”
馬仲皺起了眉頭,說道:“我需要你保證,葉子不會被行政拘留,或者說,不會受到任何負面影響,她應該被獎勵。”
李東澤有些為難,見義勇為之後先被拘留的其實並不少見,特別是在罪犯受傷的情況下。
一般會認定為防衛過當。
當然了,基於見義勇為的原因,這種程度的防衛過當不會被檢方批捕,也不會被起訴。
只是在過程中被行政拘留,也是完全合規的。
“可以交保釋金。”李東澤說道:“這樣的話,就不會被拘留。”
馬仲笑了起來,問道:“交保釋金的話,不算是影響?”
交錢無所謂,先不說這錢可以退回來,就算不能退,馬仲也不在乎。
可意義不一樣。
李東澤嘆了口氣,說道:“老闆,其實,警方不一定會拘留葉子,只是說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這是做最壞的打算而已。”
為什麼會有這種最壞的情況出現呢?
馬仲問道:“所以,選擇權在別人手中?”
李東澤說道:“是的,嚴格意義上來說,是在那個駕駛員身上,他報案起訴的情況下,警方就不得不立案偵查,這是他的權力,罪犯也是有人權的。”
馬仲又笑了一聲,嘆道:“怪不得,現在見義勇為的人越來越少啊。”
李東澤說道:“其實換一個角度來想……老闆,我說了您別生氣,只是客觀分析一下。假如,葉子的車技沒那麼好,她去撞那輛車的時候,無法保證自身安全怎麼辦?撞的過程中,引發了連環車禍怎麼辦?把那個駕駛員給撞死了怎麼辦?”
“見義勇為本身是好的,是值得推崇的,但我見過一些案例。”
“有司機見義勇為窮追肇事車輛,結果追了幾十里路追到了鐵路上,撞了火車。也有司機在高速上見有車逆行,見義勇為想要逼停對方,結果造成了連環車禍……”
“見義勇為者,也是有可能借機施暴的,前些年屢見不鮮,抓到了小偷之後明明已經把人控制住了,也報了警,可警方來的時候發現……小偷被打死了。”
“先不說偷東西這件事本身罪不至死,只說那些打死他的人,就絕對沒有這個權力。”
“所以,如果有見義勇為這個原因,就對一切行為予以無視甚至是獎勵,那很有可能出現原本只是床頭打架床尾和的家庭紛爭,被鄰居以制止家暴的見義勇為,把人打殘甚至打死。”
“我說的只是一種可能,並不是絕對,就像是葉子的行為,我是非常敬佩的,她其實也算不上是普通人,自然有把握,可別人並不會這麼想。”
頓了一下,李東澤繼續說道。
“但我並不贊同葉子的行為,身為律師,我只相信法律,我相信國家相關部門的執法能力。畢竟,葉子的行為在某種程度上來說,其實是毫無意義的。”
“不像是在街上看到有人搶劫、拐走兒童之類的,在周圍沒有即時執法力量的情況下見義勇為。當時,交警有警車、有人,有能力追蹤,即便當時追不上,也能夠根據車輛資訊和監控,及時鎖定並抓捕犯罪嫌疑人。”
“這也是那個駕駛員,告葉子的理由之一。”
好像,有那麼點道理啊。
馬仲也只能感概,律師啊律師。
基於法律的理智。
“但你是我的律師,而我覺得葉子做的沒有任何問題。”馬仲說道:“所以,必須要避免出現最壞的情況。”
李東澤沒有猶豫的說道:“我現在就出發去醫院,我會和那個駕駛員談一談,同時,我會加快和警方的溝通,從兩個方面著手,竭盡全力保證不會出現有影響到葉子的情況。”
馬仲在心裡又忍不住感慨了一聲:律師啊律師。
“你過來接我,我和你一起去醫院。”馬仲說道:“我也想和他談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