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仲並不準備直接告訴李東澤彭老太的資訊。

和李東澤建立交易關係,也只是為了防範李東澤。

他很看好李東澤。

一個願意花費自己擁有的30%,來尋找自己親生父母的人。一個事業成功,在律師行業足夠專業的人。一個家庭和睦,證明性格情商方面都在水準的人。

即便是對待‘買’了自己的養父母,也盡到了贍養義務和關懷。

最重要的是,李東澤和自己有緣。

所以馬仲決定,李東澤將會成為自己很多事務的律師,雖然多魚風投公司還沒有正式建立,可未來發展必然是極為光明的。

李東澤絕對能夠從中獲利極多。

在這種情況下,建立交易關係就很有必要了。

“好好工作,你就有未來。不好好工作,你就要涼涼。”

看起來,拿走屬於李東澤的30%,並不致命,可重點在於,是40歲的李東澤所擁有的30%啊。

李東澤還有42年的自然壽命餘額,也就是說,馬仲即便是在十年之後收走李東澤在交易過程中需要付出的代價,也能夠拿走14年的壽命。

同理,現在的李東澤所擁有的身體素質,如果扣除30%的話,他只是會變的虛弱。

可如果是十年之後李東澤五十歲的時候呢?

那個時候身體素質必然下降不少,再拿走40歲的30%,那就是致命的了。

拿到了那個私家偵探社的聯絡方式之後,馬仲也不準備自己直接告訴對方這個訊息。

他要淡化自己在這件事情中的影響。

反正交易已經建立,是否他親口告訴李東澤資訊已經不重要了。

甚至,就算是馬仲沒能參與這件事情,李東澤自己找到了彭老太,馬仲依然能夠拿走屬於李東澤現在的30%。

“交易申請人:李東澤。交易完成條件:李東澤找到自己的親生父母。交易支付內容:李東澤40歲零7個月所擁有的30%。”

交易的完成條件裡,並沒有馬仲幫助這一項。

和之前許志貴的交易,幫助其贏錢才能完成交易完全不一樣。

就像是很多人向神佛許願,但事實上,他們完成心願的過程中,神佛並沒有絲毫參與,卻依然願意感謝神佛一樣。

這種交易對於馬仲而言是極為有利的,但這種交易並不容易建立。

參觀了空曠的一層寫字樓,馬仲在某招聘網站上,釋出了招聘資訊。

這一層寫字樓是別人裝修過的,各種隔間設定也都極為合理,但卻沒有任何辦公物品。

因為那家公司倒閉之後,能賣的全都賣了。

馬仲自然不可能親自去購買這些東西,李東澤也只是馬仲的律師而已。

之後,馬仲就坐著李東澤的車前往湯臣一品。

已經和業主約定好了看房。

正常情況下,這種級別的豪宅輕易是不可能實地看房的,但有李東澤的關係在,業主也非常賣這個面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