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地吐痰?抓!

沿街乞討?抓!

樂於助人?抓!

發生口角?抓!

左腳過馬路?抓!

老奶奶自己不會看紅綠燈?抓!

聚眾鬥毆?接著打!

這樣兒戲一樣的審判,自然是不存在懸案一說,開庭不到兩分鐘結案,犯人毫無疑問全是有罪的。

有罪就要罰。

輕則槍斃,重則脫光衣服,綁起來扔到昆士河裡。

聽上去好像沒什麼,但哥譚現在正處冬天。

河面上已經結了一層冰,現在不算太厚。

他們會讓“犯人”只穿著貼身的衣物在冰面上走,後面有人拿著槍對準他,只要停下腳步就會開槍。

赤著腳走在冰冷的冰面上,要不了多久雙腳就會被凍得麻痺,行動僵化後死於槍口。

如果有幸能走出黑幫的視線之外,也不代表你有活下去的可能。

要麼被凍死在冰面上,要麼一腳踩碎冰面,淹死在河裡。

反正在做出審判的人眼裡,就不存在死刑以外的刑罰。

到目前為止,死在審判之下的無辜者已經超過了兩百人,男女老少都有。

所以說,人心裡隱藏著整個世界的敗壞,我們每個人心中都藏著一個惡魔。

如果權力與自由不加限制的話,定會導致強者對弱者的剝削。

這也難怪老城區裡沒有人願意出門了,這誰敢啊。

“法官”們每天也不幹正事,從早到晚帶著自己手下幾十人的執法隊,在老城區裡胡作非為。

麥吉森目前已經跟好幾支執法隊擦肩而過。

“這些人巡邏的頻率是不是有點太高了。”

哥譚鐘樓五十米外的一座人工水池裡,麥吉森突然從水面下浮了上來。

剛才他躲過一支執法隊後,沒走出兩步又冒出一支巡邏隊,逼得麥吉森只能臨時跳進水池裡隱藏起來。

鐘樓本身就是一棟高度在五十米左右的高樓,頂部是塔尖的設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