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七點。

已經運動了一個小時的陳平凡返回別墅。

剛回到別墅,在門外等候已久的李小圓就迎了上來,“陳先生您好,我是昨天與您聯絡的李小圓。”

李小圓主動伸手與陳平安握手。

陳平安用肩上的毛巾擦了一下手上的汗漬方才與李小圓握了握,邀請道:“我們裡面談。”

李小圓跟隨陳平安進了別墅,

陳平安上樓略微洗漱,換了一套衣服,然後為李小圓倒了一杯事先準備好的咖啡,“白天晚上都在節目直播,所以只能約在直播前。這麼早就上班,給你造成了很大的不便吧?”

李小圓接過咖啡說了聲謝謝,喝了一小口道:“怎麼會?這就是我的工作啊。”

“諾,這是我們擬好的合同,您先看一下。”

李小圓從資料夾中取出三份制式合同,都是一式兩份的。

一份是版權使用協議,一份獨家授權協議,還有一份著作權購買協議。

因為原主的記憶陳平安對這三種協議有所瞭解。

版權使用只是普通授權,可以同時授權給多家企業使用。

獨家授權則具有排他性,一旦授權任何第三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用於商業用途。

三份合同乙方資訊還沒填寫,授權價格那一欄也還空著。

陳平安看過之後,將普通授權協議抽出:“就這份吧。”

“其實您可以考慮獨家授權……”李小圓接過遞來的合同,“對於兩首歌的定價,獨家授權都要高出許多。以《像我這樣的人》為例,普通授權我們的定價是20萬元,獨家授權則高達50萬元。並且簽訂獨家協議後,公司會為您提供更優質的推廣資源。”

“另外即使簽下獨家授權協議,也不會影響您的歌曲在其他平臺的推廣。集團會酌情對外授權,只不過其他平臺需要向我們支付授權費用。這部分收入陳先生也會按照比例分成支付給陳先生。”

出於敬業,李小圓當然希望簽下獨家授權。

因為音樂付費模式的普及,目前草莓音樂、橘子音樂等音樂平臺競爭激烈。

誰手裡掌握的版權資源多且優質,在這場競爭中就能奪取領先地位。

所以這段時間各公司版權部都在搶奪版權資源。

“普通協議就好。”陳平安篤定。

他是一個不太喜歡限制的人。

雖然獨家授權價格高出許多,但條款中限制也不少。

雞蛋不能放在一個籃子裡,

這是陳平安的做事準則。

但有一點他有些疑惑:“授權費用20萬?”

據他所知他寫的小火一陣的《夏天的味道》當初普通授權也才10萬,而他自己唱的歌最高授權費也才5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