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案件是一個接一個精彩!(第1/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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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案件。
偷盜。
事主和嫌疑人進入大堂,將案件講述完,眾人聽得清清楚楚。
原來。
事主申告其三個鄰居中有人偷了自己三隻母鴨,母鴨是其家中用來繁衍鴨子所用,可謂生財之本,極為珍視。
之前審案中,各有各的說法。
此案中。
既沒有準確物證,也沒有目擊之人,只是事主憑藉自己感覺,認為在他的三個鄰居中有人偷了鴨子,而其三個鄰居平日裡的確也手腳不乾淨。
只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難有斷決。
因此。
案件雖不大,卻也成了糊塗案。
老百姓聽完紛紛小聲議論,沒有頭緒。
事主哭哭啼啼的哭訴沒了三隻鴨子,而三個鄰居則感覺很冤枉,覺得被無辜牽連。
如此案件。
要想一時看個清清楚楚,十分困難。
不過。
楊逍眯著眼睛掃了一眼在場的這些人,不禁嘴角一斜,就是一笑,朝著蕭河勾勾手,低語幾句。
蕭河聽完微微發愣,但也沒有任何猶豫,抱來了幾個卷宗攤在了他面前。
一時間。
楊逍聽完幾人講述,竟不再搭理他們,而是看起其他的案件來。
場面寂靜,氣氛詭異。
這一下。
其他人被搞得莫名其妙。
不說跪在堂上的這些人,光是門口的那些老百姓,就已是一個個的搖頭嘆息了。
“果然,一件小案子就把這年輕知縣給難住了。”
“話也不能這麼說吧,案件雖小,也不容易呀,據說,這件事都兩年了!”
“可不是。”
“不管怎樣,這狀元知縣也就這個樣子呢,指望是指望不上了!”
……
老百姓們一個個自顧自的議論著,一臉失望。
其中。
自然也有黃府派來的人了。
要知道。
那些積案中有不少都跟黃府有關,一大早上縣衙將清理積案的告示張貼出來,很快就有人通知了黃府。
黃世仁這個氣啊。
他正準備找人來說和,沒想到,楊逍竟不顧情面地就開始清理起積案來,甚至都沒有跟他知會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