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個案件。

偷盜。

事主和嫌疑人進入大堂,將案件講述完,眾人聽得清清楚楚。

原來。

事主申告其三個鄰居中有人偷了自己三隻母鴨,母鴨是其家中用來繁衍鴨子所用,可謂生財之本,極為珍視。

之前審案中,各有各的說法。

此案中。

既沒有準確物證,也沒有目擊之人,只是事主憑藉自己感覺,認為在他的三個鄰居中有人偷了鴨子,而其三個鄰居平日裡的確也手腳不乾淨。

只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難有斷決。

因此。

案件雖不大,卻也成了糊塗案。

老百姓聽完紛紛小聲議論,沒有頭緒。

事主哭哭啼啼的哭訴沒了三隻鴨子,而三個鄰居則感覺很冤枉,覺得被無辜牽連。

如此案件。

要想一時看個清清楚楚,十分困難。

不過。

楊逍眯著眼睛掃了一眼在場的這些人,不禁嘴角一斜,就是一笑,朝著蕭河勾勾手,低語幾句。

蕭河聽完微微發愣,但也沒有任何猶豫,抱來了幾個卷宗攤在了他面前。

一時間。

楊逍聽完幾人講述,竟不再搭理他們,而是看起其他的案件來。

場面寂靜,氣氛詭異。

這一下。

其他人被搞得莫名其妙。

不說跪在堂上的這些人,光是門口的那些老百姓,就已是一個個的搖頭嘆息了。

“果然,一件小案子就把這年輕知縣給難住了。”

“話也不能這麼說吧,案件雖小,也不容易呀,據說,這件事都兩年了!”

“可不是。”

“不管怎樣,這狀元知縣也就這個樣子呢,指望是指望不上了!”

……

老百姓們一個個自顧自的議論著,一臉失望。

其中。

自然也有黃府派來的人了。

要知道。

那些積案中有不少都跟黃府有關,一大早上縣衙將清理積案的告示張貼出來,很快就有人通知了黃府。

黃世仁這個氣啊。

他正準備找人來說和,沒想到,楊逍竟不顧情面地就開始清理起積案來,甚至都沒有跟他知會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