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沒想到是百里鴻(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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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比她預想的要好,陳子昂不但談了一個不錯的價格,還拿了一份協議。一共分為四大條,大概意思是:
第一,桃子的價格是五文錢一斤,但要保證提供的水果都是陳大人帶過去的品質。
第二,徽記商行負責運輸,銷售,但要派人前往饅頭嶺監工。他們派過來的人不會指手畫腳,也不會干涉對方的行為,只負責水果的採摘,儲存,運輸等相關事宜。
第三,蘇明雪不能將桃子在提供給其他商行,在滿足徽記商行需求的前提下可以供給商販售賣,且由徽記給出售賣價格。同時,商行保證拿下八成的量,且先付一半的定金。等提貨時在根據數量付另一半的金額,多退少補。
比如說,桃子的總價值大概是三百兩,對方先付一百五十兩定金,後面每一次拉貨,都只付貨物價格的一半。
第四,協議雙方都要遵守,如果違約,需要繳納違約金,金額是產品總價值的兩倍。
在協議的後面還附帶了一條,出現次品的數量不能超過總數量的一成,多出來的,將會根據商行的判定適當削減價格。
這個協議保證了雙方的權益,蘇明雪覺得沒問題,對方付一半的定金已經誠意滿滿了,而且給的價格也不低。
“陳大人,這價格會不會有些高?”
正常情況下,當季水果兩三文一斤,現在五文錢收,那對方起碼要賣到七八文錢才會賺,普通人誰會花半斤肉的價格去買一個桃子吃。
“蘇姑娘放心,徽記的客戶都是大主顧,不愁沒人買,否則不會承諾收購八成了。還有一點,如果蘇姑娘日後打聽到徽記的售賣價格很高的話,還請不要生氣。”
“陳大人放心,五文錢的價格對於我來說已經很高了,能賣出更高的價格是徽記的本事,再說了,他們還要負責運輸,銷售等環節,賣貴一些也是應該的。”
蘇明雪表示理解,她還加了一句。
“是徽記和陳大人幫了我的忙,我感謝還來不及呢?怎麼會以小人之心去猜忌。”
人家要是賣一兩銀子一個,也是人家的本事,眼紅沒用,就好比金沙部落的西瓜,一個最低十兩銀子,就找個價錢還供不應求,限量銷售呢。
想到西瓜,她還是覺得可惜。
都談好了,陳子昂帶著蘇明雪出府,去見徽記在安平縣的大掌櫃。
這人她還認識,正是百里鴻,也是她一開始打算找的合作方。
當初來縣城賣桃子,是他和陳二當了冤大頭,沒想到他居然是徽記在安平縣的掌舵人。
“百里公子,這就是我昨日和你說的蘇姑娘蘇明雪。”
面對開遍整個省,認識不少大小官吏的徽記商行,陳子昂的態度沒有諂媚,討好,一直是淡淡的溫和,既不親近也不疏遠,恰到好處,不管什麼身份和他相處時都覺得自然,舒適。
“蘇姑娘,百里家你應該聽說過吧,這是百里家的大公子百里鴻。”
蘇明雪微微拂身喚了一聲‘百里公子’,算是打招呼。
百里鴻仔細盯著眼前人。
一個人的聲音可以刻意改變,但容貌很難,對方的眉眼有些相似,可當初那個人半低著頭,自己看的也不真切。
他微微皺眉,試著問道,“蘇姑娘你家的桃子前段時間可有拿到縣城來販賣?”
“沒有,”蘇明雪搖頭,“我家的桃子也是這兩天才熟了一些。”
“那你住在哪裡?”
“我家在馬堯鎮饅頭嶺。”
不是一個地方?百里鴻有些失望,難道是自己猜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