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現在想開了,要跟丈夫離婚,分割共同財產。丈夫也同意離婚,但不肯要小女孩,她自然也不會要的,便出現了第二個法律問題:夫妻雙方都不要,親生母親也不要的孩子,如何處理?

講真,路璐接觸過離婚案件,但這麼離奇的案子她還是第一次碰到。

涉及到孩子,豈敢亂下結論,查資料,翻法條,把能想到的辦法給她列了一二三四五。

但這時這位當事人的想法居然變了:她同意帶走這個小女孩,但要給她多分財產。

路璐告訴了她法定的可以多分財產的一些情形,也明確告知了需要具備的證據。

這個當事人立即道:“律師,我有證據,請你跟我走!”

她說走就走嗎,路璐自是不會被當事人牽著鼻子的,喪失了主動權可是律師的大忌。但這個當事人哭著喊著,一哭二鬧三上吊,難纏的很,到底是在業務領域裡太年輕,反抗無效,還是屁顛屁顛地跟她走了。

她說地方離振律所不遠,所以才找到律所來的,這樣看來,她不是李雪玲介紹的了。

路璐當時即有點慌,有種誤上賊船的感覺,但越慌她越笑自己,怎麼著,還想一輩子靠代汝賞飯吃麼,哪個成功的律師不是單槍匹馬,披荊斬棘,一路血雨腥風地殺過來的。

到了地方,呃,是酒店。

再進去,呃,是酒店的一個客房。

“你帶我來這幹什麼?”路璐慫了。

“找證據啊!”她一腳踹開了房門,簡直是把路璐拖進去的。

眼前的一幕,嗯,不必多問,她指的證據是捉姦在床。

關鍵的是,第幾者不是其他其他的女人,而是這位當事人口中的曾經的閨蜜。原來她丈夫不想要小女兒,就是為了帶著兒子和親生母親一家三口團聚。

形勢失去了控制,毆打,混亂,報警,警察來了,路璐協助調查。

為此午飯都沒吃上,也沒趕上和洛飛約定的時間,來晚了。

偏偏洛飛還節外生枝,不肯去律所,說律所的環境太壓抑,非要來這家西餐廳見面。

西餐廳裡在放一首中文歌,叫做《第三者的第三者》,餐廳的環境也有點不中不西,坐落在老街巷的弄堂裡,帶個精緻的小院。拱廊佔了院子的一半,上面爬滿了已落花的紫藤,院子的另一角里種著一片竹子,蔥鬱清涼。

斷斷續續的餘音嫋嫋,是隔壁茶室裡的評彈聲。

這樣的環境和調調,你開什麼店不好,非弄個不倫不類的西餐,門可羅雀便在情理之中。

她點的這份蒜香橄欖油意麵蒜味太重了,吃了的話,下午還見不見人了,喝口檸檬水吧,難道檸檬不花錢的,酸到胃裡。

煩死了,她實在不要聽男女那檔子生理之事了。

“都過去了,別說了吧,錢你也給了,你跟甜甜的糾紛了了。”

“你也認為過去了?你這麼認為就好,不是說還沒吃午飯嗎,怎麼不吃了?不喜歡吃?那點份別的?”

“不用了,飽了。”她被這面膩住了。

“這是我開的餐廳。”洛飛介紹道。

路璐笑笑,不置可否。十年了,他的形象沒丁點變化,連穿著氣質都沒變,混在大學生裡,仍是“校草”一派的。但也許只有他覺得自己沒變,一切沒變,還在向路璐炫耀。

路璐早不是當年的路璐了,不是那個能在李公堤吃一頓西餐就翹首以盼的大學生了。

工作了,再窮,也比讀書時有錢;再沒見過世面,也比在象牙塔裡見識廣。

不過跟他掰扯有何意義,他走他的“贅婿”路,她也有她的路,老同學相見,不拆穿是最大的體面。

她給付甜甜發微通道:“洛飛的二十萬,我轉你?”

付甜甜道:“不急。”

隨即甩過來一個連結,是把趙夢石捧為獨立女性的新聞。

路璐遞給洛飛看:“這是怎麼回事?會連累到甜甜嗎?”

她只關心付甜甜。

“不會”,洛飛看都沒看,似乎知道她指的是什麼,也沒把路璐當外人,坦白道:“這是我和趙家商量好的,對甜甜他們不敢亂來,怎麼說甜甜也是我的前女友。趙家想把趙夢石推到公眾面前,如今的新聞,無非一靠內容博眼球,二靠樹人設拉好感,他們給了我一筆好處費,我配合他們演了一齣戲。整體策劃是趙家的團隊操作的,反正大家都知道我是入贅的,早就沒名聲可言了,再踩我一腳也沒事,而那個小姑娘,是撞在槍口上的小麻雀,她來勾搭我,被趙夢石發現了,是她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