陽城縣城關鎮每個區,都有一個大隊隊長。

主要作用是幫助街道居民出一些材料證明,幫助孤寡殘疾。

有紅白喜事,大隊隊長出面挑頭。

就像個大家長,管理著街道的瑣事。

這樣的人,肚子裡往往都有點墨水,會寫幾個字,而且還很漂亮。

在那個年代,會識字寫字,特別能寫一手漂亮字,那是會被人尊重的。

但再過三五年,教育普及之後,知識分子多起來,就變得不值錢。

不值錢,也就沒尊重可言。

“你們兩家有什麼事不能坐下來商量?每次不是吵架就是打架,傷了鄰里和氣,造成的影響也不好……好了好了,都散了散了,別聚在這兒看,各回各家,各找各媽。”

譚自強想把看熱鬧的人趕回家,一般面子會給他。

可是有熱鬧看,誰也不肯動。

不過他也沒想把人趕走,只是用驅趕的方式,讓大家冷靜下來。

見打不起來,吳老六開始惡人先告狀:“不是我們想吵,是他李有田欺負人……我家好好的房子被他家霸佔,我們來要回屬於我們的房子,竟然還打人,有沒有天理?”

“還有沒有王法?”吳小寶補了一句。

接著吳家人又變得亢奮,指責起李昱一家。

可譚自強又不是傻子,吳家因為什麼要賣房,整個陽城縣都知道的。

不就是吳老六的大孫子吳勇賭博,欠一屁股債,不得不賣房抵債。

現在卻說房子被霸佔,要點臉不?

儘管鄙視,也只能在心裡面。

表面的和氣,還是要維護好,不然工作不好開展。

“吳叔,你收錢沒?”譚自強問。

正常人的反應,肯定是說收錢了,然後可能就沒話說了。

吳老六卻不是,他擺擺手:“你別管我收沒收,就算我收了,我房子也是被霸佔的,誰也不許拿去,誰也不許住。反正我話放在這兒,誰不信就試試!我這一把老骨頭,拼死還是可以帶走一個的。”

這話讓譚自強怎麼接?

沒法接啊。

譚自強只能勸李有田:“老李,你們先走。他們情緒很激動,現在談不出個結果的。”

他挨個向李有田、羅敏洪、羅敏霞遞眼色,最起碼的尊重都給到。

還能說什麼,李有田招呼一家人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