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敏洪一說,李昱才知道,這裡原來是賣布的。

以前的衣服,都是扯布現做。

隨著服裝業的發達,不流行了,都去買現成的,款式多,又好看,布莊慢慢倒閉了。

“我不買布,我想把這裡租下來,舅舅認識房東嗎?”

李昱叫上羅敏洪,就是看中他認識的人多。

整個陽城縣,當官的除外,那些底層老百姓,幾乎沒有羅敏洪不認識的。

羅敏洪聞言瞬間瞪大雙眼:“你又瘋啦?”

李昱:“……”

什麼叫又?

這話說的,好像李昱一直在發瘋似的。

“你別管,到底認不認識?”

“你有多少錢啊就租門面?”

“回來的路上不說了麼,剛掙了六萬,怎麼了?”

“你……算了,我給你找人去。”

羅敏洪想再勸,可他忽然想起來,每次李昱決定要做什麼的時候,無論他怎麼勸都沒有用。

他知道李昱是個有分寸,有計劃的孩子,反正那錢他也不打算現在就分,李昱想折騰讓他折騰,沒了大不了以後再掙。

萬一李昱又搞發財了呢?

咦,為什麼要說又?

果然沒帶錯人,羅敏洪還真認識這個門面的房東。

是一個在銀行工作的王叔叔的,因為和羅敏洪同輩,李昱得叫叔叔。

更多的個人情況,兩人都沒有透露,李昱不好問。

“這不行啊,有個湘南的老闆想租,我們已經談好了……”

一聽這話,羅敏洪立刻道:“聽到沒,租出去了,算了算了,我們不租了。”

雖然心裡想的是任由李昱折騰,但是真到那地步了,羅敏洪還是會忍不住阻止。

李昱沒理他,問道:“王叔叔,你租給他多少我加五十。”

羅敏洪瞬間瞪大眼睛,以為聽錯了:“多少?加五十?”

下一秒,他完全不顧形象,尖叫起來:“你真瘋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