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每次到這時節,吳老六家仗著人多,且都是男子漢,就可勁兒使壞。

他們家把流向李家的出水口給堵死,在另外一邊的田埂開個口,寧願讓水流到別處浪費掉,也不讓水流進李家的水田裡去。

一去交涉,吳家就振振有詞:“水往我田裡流就是我家的,我愛怎麼處置怎麼處置,你管不著。”

那年月的內陸可不是沿海,吃不飽飯的大有人在。

許多家庭就靠著一畝三分地種點口糧,交過公糧剩下的勉強夠養活一家四五口人。

李有田沒別的本事,只能靠種田刨土養活一家人。

斷水,等於斷糧。

斷糧,等於斷命。

再加上這不是唯一一次,且一次比一次過分。

李有田實在沒忍住,和吳家動了手。

結果自然不是正義戰勝邪惡,甚至是正義被打得頭破血流,在醫院住了大半個月。而邪惡非但不用賠償,甚至連牢都沒有坐。

還讓李家錯過最好的插秧時間,導致下半年收成較往年差了許多。

交過公糧以後,就沒剩下多少了。

逼得李有田不得不另謀出路,在來年正月初三時,動身南下廣州打工。

李家的鉅變,也就是從這個時候開始的。

這年月出遠門,首選火車,因為便宜,以及沒有別的更好選擇。

陽城縣有一個火車站,但是車站不在縣城,而是在距離縣城二十公里外的平陽鎮,所以去坐火車,就需要在縣城裡乘坐交通工具過去。

那會兒交通工具還不是很發達,想去火車站的唯一方式是乘坐麵包車,四塊錢一個人,小孩子半價。

李有田那次坐的麵包車,剛好就是吳家大兒子吳大寶開的車。

吳大寶愛酗酒,出車的前一天晚上喝了個通宵。

導致第二天出車時,酒駕加疲勞駕駛,車開出去七八公里翻路邊溝裡去了。

原本九座的車,硬是滿滿當當塞了二十多人。

雖然沒死人,但是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傷。

最嚴重的是李有田,被壓在最底下,導致下半身癱瘓。

罪魁禍首的司機吳大寶反而什麼事也沒有,就一點皮外擦傷。

沒死人,就不算大事。

更何況即便死了人,有關係也是非常容易擺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