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千克,已經是大部分普通人,甚至還達不到的體重了。

兩矛能殺一頭鹿,那就說明了也能兩矛殺一個人,準一點,說不定一矛就行,難怪連黑熊都在梭鏢的鋒芒下避推開三分。

這簡直就是古代的機關槍啊!

[牛逼!]

[不管何時何地,看老方狩獵都很爽,一本滿足!]

[打賞了打賞了,這個月看出來的狼毫,全部都送給你,嗚嗚嗚]

&nbsp南山必勝客贈送給主播宇宙飛船*1]

畢方蹲在地上,梅花鹿的四肢尚在抽出,他掏出捕鯨叉,對著梅花鹿的後腦一刀捅下:我們可以從後腦的縫隙處插入匕首,破壞它的大腦,就能最迅速的結束它的痛苦。’

大腦被破壞的瞬間,梅花鹿瞬間停止了抽搐,鮮血在地面上緩緩溢開。

抓到了梅花鹿,畢方沒有著急處理,而是來到了先前它吃草的地方,翻了翻土壤,在被梅花鹿翻開的地方摸索著挖出了一截黑色的根莖

用力一拉,黑色的根莖被帶出土壤,在粗長的藤上,還連著幾顆巨大的球狀物。

[臥槽,這是啥,土豆?]

[你家土豆長這樣啊?]

“是葛根,梅花鹿最喜歡的食物之一。

畢方用水往塊狀物上澆去,露出的黑色的葛根塊,一刀斬開原本被鹿啃食過的地方,頓時露出了黃白色的,類似芋頭的巔峰組織。

“梅花鹿夏秋季會遷到陰坡林緣地帶,主要採食就是藤本和草本植物,像是葛藤、何首烏明黨參、草莓等等,都是它們的最愛。

“這些東西我們也能吃,所以如果你流落野外的,看到了一頭鹿,又糟糕沒有抓到它,那可以看看它之前在的地方,有沒有你能吃的東西。’

用刀挖下一塊,畢方直接塞進嘴裡,含糊道:“葛根可以生吃,和芋頭一樣,很澀口,水分充足,而且有股淡淡的甜味,如果你餓了話,它是不錯的一頓飯。”

簡單嚐了嚐,畢方將剩下的葛根放進了揹包,並從中取出一截繩子,纏繞在梅花鹿的犄角之上,看了看四周的環境,拖著梅花鹿來到一處大樹前,將繩子拋過一截樹枝。

拉著繩子,整頭大鹿被吊在了樹枝上。

對付大型動物,吊切是最好,最快捷的方式,只不過一個人的時候,往往不太好弄,因為太沉了。

眼下這頭一人重的梅花鹿倒是一個人處理正好,大小合適,重量也合適。

“接下來我們把它吊起來,把皮去掉,然後內臟也要掏空,這些東西雖然都能吃,但我們食物充足,顯然沒這個必要,而且,內臟什麼的,處理起來實在是太麻煩了,味道還很大,在荒野中,我通常會選擇性的放棄。’

將梅花鹿吊起,鮮血從它的腦袋上留下,與腹部的創口匯合,順著蹄子一點點滴落。

畢方手握捕鯨叉,磨刀霍霍,從鹿的腦袋開始剝皮,當血淋淋即將出現時,一大團的馬賽克糊在了觀眾臉上。

[olst]

[實不相瞞,其實我已經年滿十八週歲了,想看步兵的(滑稽]

[馬賽克是人類有史以來最愚蠢的發明!]

一堆痛恨自己馬賽克的彈幕中,也有人想起了剛剛獵殺時的一幕。

[差點忘了,為啥梅花鹿當時沒看到老方啊1

當時的梅花鹿,視線幾乎就對著畢方,結果愣是沒發現,這樣太不科學了。

以前抓兔子什麼的可不是這樣的。

畢方拽著鹿皮,費勁得解釋:“很簡單,因為梅花鹿是,是色盲。’

扯下一條腿上的鹿皮,畢方喘了口氣,氣溫的升高讓他體力消耗也加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