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明笙徹底回過神,他已經走向滋滋冒著油香的烤架,拿起工具忙活起來。

Colette很八卦地湊到她身邊,對傅西洲的身份很好奇。

“Lona,這帥哥是誰?”

他是誰?

明笙心想,這真是個連她自己都茫然不知的好問題。

“前男友。”

她最終找到了他的身份定位。

“我看可不是那麼回事。”Colette在她耳邊嘀咕,“他比我還熟悉你家。”

明笙覷了眼這八卦的法國姑娘:“他第一次來。”

“有一位聰明的前任是很危險的事。”Colette危言聳聽,“他隨時想做現任。”

明笙不置可否。

無事獻殷勤。

她也嚴重懷疑這人動機不純。

看他在陽臺有條不紊地忙碌,這麼一張臉,被煙燻過了,也還是丰神俊朗,精神奕奕。

一點都看不出這人剛跨越了歐亞大陸,飛了十幾小時來到巴黎。

——也許他剛下飛機。

明笙這樣想著,從廚房端出來一盆肉,猶豫地站到他身邊。

“你怎麼來了?”她問。

傅西洲往快烤好的牛肉片灑上孜然胡椒粉,很自然地開腔:“突然想來聖馬可廣場喂鴿子,就飛過來了。”

這什麼鬼扯的理由?

明笙有點生氣:“那你現在不應該在聖馬可廣場嗎?”

傅西洲忙碌的手一頓,衝她粲然一笑:“我現在就在喂鴿子啊。”

他說話的語氣輕軟,好像真的在對一隻毛絨絨的小動物講話。

甚至為了配合他的說辭,夾了一塊牛肉放到明笙的嘴邊。

明笙美眸圓瞪,沒有張口接受投餵。

要是吃了這一口,不就承認她是一隻鴿子嗎?

她需要靜一靜,一點都不想跟一個刻意裝瘋賣傻的男人講話。

他們用中文交流,Colette雖然聽不懂,但不妨礙她做個吃瓜群眾,觀察他們的眼神互動。

結果發現這一對前任男女還真的沒有任何眼神互動。

一個專心低頭烤肉,一個去了廚房,剁肉的動靜有點大。

有男士殷勤服務,女士就只需要負責優雅了。

明笙和Colette無視傅西洲的存在,開了一瓶紅酒,坐姿輕鬆地坐在小沙發上討論明天晚上的演唱會。

兩人都喜歡的流行樂隊明晚在拉德芳斯體育館開唱,巴黎是他們世界巡迴演出的第一站,自然意義非凡。

Colette搶到了兩張票,聽聞明笙回巴黎,拉她一起去。

“什麼演唱會?”

傅西洲端著一盤子烤好的蔬菜過來。

兩個女孩子用法語交流,他不懂法語,卻聽到了樂隊的名字,

小公寓太小,除了一張小沙發就沒有地方能

坐了,他一個大男人,只好屈尊降貴坐在地板上。

席地而坐,完全沒有富豪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