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手錶比程蔓想象中要快不少,一共九塊手錶,小時不到就全部賣光了,兩人回到家還能趕上吃中午飯。

吃飽喝足第一件事,就是算賬分錢。

手錶生意的投入比收音機要大得多,一臺收音機收購價才幾塊錢,手錶則不然,便宜的十一二塊,外表看起來稍微新一點,問題也沒那麼複雜的就要十七八,像他們今天賣的那塊六十八的表,收回來就要二十三。

不止收購價高,配件也要貴不少,一通修下來,基本都要在收購價的基礎上再加十塊錢。

因此,開始賣二手手錶後,兩人的投入都是按千來計算。

去年最後一次分完錢,兩人的合作賬戶裡只剩八百塊,所以年後開工,兩人先往裡投了四千二,湊足了五千塊作為今年的啟動資金。

之前兩人去收了兩百五十塊手錶,花了千九八二十七塊,賬戶裡只剩下一千零幾十。

這麼點錢,買齊所有配件顯然是不可能的,而且他們也不敢亂買配件,萬一買了用不上就浪費了。

他們每次買配件,都是程亮先將手錶全面檢查一遍,挨個做好標記,程蔓再將每塊表的問題登記好,統計出配件數量,統一購買。

檢查需要時間,兩百多塊手錶光檢查都要小一週時間,為了節約時間,手錶收回來後他們會分批檢查。

一千塊雖然不多,但夠用一段時間,而且未來他們會不斷有錢入賬,所以算完賬後,程蔓將零頭十留在了賬戶裡,收入八百全分了。

依然是七分,程蔓得兩百四,程亮得五百六。

下午程亮抽時間檢查了十塊手錶,程蔓統計好後就帶上錢和票,出門去把配件買了回來。

除了檢查手錶,這一天程亮還修了兩塊舊手錶。

程蔓沒等到週日去區政府家屬院外面擺攤,週中午吃過飯,帶著閨女去找燕敏芝玩時,在她家巷子口就把那兩塊手錶給賣掉了。

過去一年裡,燕敏芝一共換了次住所,第一次是從家裡搬出來,在附近一家小國營廠的職工院租了間房,她就是在那裡開始擺攤賣土豆片的。

因為土豆片生意紅火,年中燕敏芝攢了些錢,換了間條件好點的房子住,這次也是租房。

第次是去年九十月份,差不多是程亮買房那會,燕敏芝也開始看房子,然後買下了一棟兩層樓房。

可能是主角光環,也可能是燕敏芝生意做得比較穩定,人脈更廣,差不多時間看房子,程亮買的房子跟謝子明看的那套情況差不多,大運動期間被用作國營廠職工房,稍微大點的房間都被隔開了,而燕敏芝買的房子是做辦公用途,房屋不但沒有被隔開過,還維護得很不錯。

於是程亮房子到手後,直接去舊貨市場淘了些舊傢俱,將房子租了出去,燕敏芝則將屋子簡單收拾,打新傢俱後搬了進去。

跟謝瀾結婚時,燕敏芝就是從這套房子裡出嫁的。

其實結婚後,燕敏芝又搬了一次家,住進了謝瀾家裡。

但因為謝母對她很不滿意,時常挑刺,所以燕敏芝跟謝瀾商量過後,就從謝家搬了出來,一起住進了這套房子。

不過燕敏芝跟程蔓說起這些事,沒有提及他們從謝家搬出來的原因,只簡單敘述了下經過和結果。

雖然燕敏芝沒有詳說,但程蔓看過原著,知道她和謝瀾搬出來的始末,安慰道:“分開住挺好的,遠香近臭,離得遠了,什麼矛盾也都淡了。”

燕敏芝沒想到程蔓那麼敏銳,不過她也沒有否認,只語氣平淡地說:“希望吧。”

其實燕敏芝覺得謝母跟她之間的矛盾沒那麼容易變淡。

謝母對她的不喜,源於她的家庭以及工作,哪怕是幾十年後,單親家庭出身的人在婚戀市場上也會備受歧視,何況現在是七十年代,而她不僅母親早逝,還和家庭幾乎決裂。

另外,雖然改革開放已經一年多,但個體戶依然在鄙視鏈的最底端。

謝瀾父母都在機關單位上班,他本人也於去年當上了機械廠的技術主任,所以燕敏芝掙的雖然多,但謝母依然看不上她。

而且在謝母眼裡,她並不是沒給過燕敏芝機會,兩人關係剛過明路那會,她提過讓她考大學提升自己的事,是她自己不願意把握機會。

總之,在謝母眼裡,燕敏芝就是個出身不好,人還絕情,能掙錢卻不求上進的人。

所以謝母雖然捏著鼻子同意了她跟謝瀾的婚事,但結婚後依然看她哪哪都不順眼,而這樣的不順眼,並非離得遠就能減淡的。

但燕敏芝並不難過,她跟謝瀾結婚衝的只是他這個人,他爸媽好不好,她並不在意。

謝瀾能處理好她和他母親之間的矛盾,日子就過。要是哪天他處理不好,婆媳矛盾演化為夫妻矛盾,她大可以選擇離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