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換工作(第3/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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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沒那麼容易,想回來不但要城裡有接收單位,還要知青所在大隊放人,知青辦領導蓋章同意。
 
; 但這三點最難的是接收單位,因為隨著人口增多,這些年城裡的工作機會越來越少,城裡戶口的人都不好找工作,更何況已經下鄉的人。除非家裡有關係,可話說回來,如果家裡有關係,當初也不用下鄉了。
而知青所在的大隊,也都巴不得知青統統回去,少個人他們也能少點負擔。知青辦也不會故意卡人,除非領導跟人有仇。
這種情況下,王秋梅是瘋了才會想閨女把工作賣出去。但不賣,她也不想白拿閨女的工作,雖然程蔓最開始就是接她的班才進的國營飯店。
家裡三個孩子,王秋梅從沒想過要徹底一碗水端平,想做到分毫不差太難了,她不想這麼為難自己。
不過在大事上,他們夫妻會盡量不落下每個人。老大的工作是買的,老么的工作是接班,所以他們才想給老二也買個工作,或者也讓他接班。
現在程蔓有了其他工作機會,接班的工作能轉給程亮,那這工作中間差的錢,王秋梅覺得應該補足給她。
等到程亮結婚,她和丈夫也會出一筆彩禮,因為程進工作最貴,所以這筆錢會比他給羅文欣的彩
禮多一點,就像當初給程蔓添的嫁妝稍微高點一樣。
琢磨到這裡,王秋梅不再猶豫,說道: “待會我就給你二哥寫信,讓他請假回來辦這件事,不過你願意把工作讓給老二,我卻不能讓你吃虧,這份工作我按照最高價格跟你買。”
說實話,聽到這話程蔓心裡是高興的。
幾十年後網路上流行一句話,叫“愛在哪,錢在哪”,這話可能絕對,但確實能概括很多非獨生家庭的現狀。
雖然她並不在意這兩三百,願意將工作白讓給二哥,但如果她媽把這當成理所應當的,她心裡肯定會失落。
而現在,她抱住王秋梅的胳膊,忍不住在她肩頭蹭了蹭說:“錢就不用了,這工作本來就是媽你給我的,而且當初如果二哥留在城裡,現在這工作說不定是他的,在鄉下的是我。
如果你在鄉下,我跟你爸肯定也要想辦法給你買個工作。
和絕大多數父母一樣,王秋梅並不擅長表達自己的感情,她和丈夫背地裡那些打算,根本沒想過要跟孩子們
說。
但這回為了打消程蔓的顧慮,王秋梅沒有再瞞著她,把心裡想的都說了: “我跟你爸都是普通人,沒什麼大能耐,能給你們的就這些,想要再多我們沒有,但該給的誰也不會少。
王秋梅都這麼說了,程蔓自然不會再矯情地反對,只說: “您要花錢買工作也行,但不用按最高價,這工作正常賣是兩百七,咱們也按這個數來。
王秋梅皺眉: 但……
程蔓打斷她的話說:“就兩百七,多的我一分也不要。”
王秋梅無奈,只好說: 等你爸回來,我跟他商量商量。
您跟爸商量再多次也沒用,我這裡肯定不會變了,不過你們手頭要是沒錢,付錢時間可以再商量,我不著急。
王秋梅沒好氣道: “我跟你爸再窮,買工作的錢還是有的!”晚上程樹偉一回到家,王秋梅就跟他說了下午的事。
程樹偉聽後沒急著高興,先將自己不太明白的細節詳細問了一遍,等了解全部經過後才問:“你現在發愁的是給多少錢買工作?
嗯,我說按高價,蔓蔓不願意,說按正常價格來,只要兩百七。
程樹偉面露驚訝:“兩百七?”
據他所知,這價格是偏低的,只要不是急著要錢,國營飯店的工作正常都能賣到兩百八、九,拖一拖賣上三百二三不是問題。
王秋梅點頭:“蔓蔓說了,多的她一分不要。”
程樹偉笑道: 這是閨女心疼你,你怎麼還不高興了?
王秋梅白他一眼: “如果還沒結婚,多幾十少幾十我當然沒關係,反正差的慢慢補給她就好了。可她現在是兩個人,她把工作便宜賣,我怕平洲知道了不高興。
這確實是個問題。程樹偉沉吟道。
是啊,雖然蔓蔓說平洲不在意這點錢,可他現在不在意,過兩年五年甚至十年再想起這件事,心裡有沒有芥蒂誰知道?
雖然他們會想辦法把差價補給程蔓,但這事不可能說得太明白,所以肯定不如直接按高價轉工作能堵嘴。
程樹偉說道:
“但你現在分得太清楚,蔓蔓心裡肯定不好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