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貨店老闆氣不打一處來,在給楓露的信裡,列了長長的賠償金額。

包括他之前買下月知恩和阿順的銀子,他受傷的療養費,醫藥費,還有這幾天閉店休養的損失,還有——被月知恩偷走的錢袋裡的銀子。

這些銀子,林林總總加起來,不是小數目。

若是楓露不老老實實的按照信裡的要求給他銀子,他就來左相府鬧,和楓露魚死網破。

楓露接到信,怒氣也是噌的被拱起來了。

俗話說,‘宰相門前七品官’她楓露在左相府當差這麼久,也是個管事丫鬟,那得是五品官。

個小小的雜貨店老闆,也敢找他索賠?!!!

而且——

因為,她自己對那兩個孩子也是連哄帶騙的賣了他們,也沒有正規的走官府的買賣流程,所以,她沒多要那雜貨店老闆的銀子。

她一共才收了這老闆二十兩銀子,這老闆就問她要一百兩?!!

還說這孩子偷了他五十兩?!!

還要來左相府鬧事?!!!

她呸!!

她還說是這黑心奸商害了孩子還惡人先告狀,反來訛她呢!!

她已經被杳杳姑娘拿掉了實權,可不能讓杳杳姑娘知道她還在府外做這等勾當。

她得把這件事情壓下去。

楓露氣沖沖的出門,想去找那雜貨店老闆理論。

誰知,還沒等她走到那雜貨店。

她在一小衚衕裡,發現了當初那個叫月知恩的孩子。

那孩子,就那麼大剌剌的露著臉,在逛街買東西。

看他的穿著打扮——

也比她把他送進雜貨店的時候好了太多。

也許,雜貨店的老闆說的是真的?

楓露好奇心生,悄悄的跟在了月知恩的身後。

想要一探究竟。

可是,月知恩這孩子,像是泥鰍一樣難跟。

他在衚衕裡傳來傳去,楓露好幾次都差點跟丟。

終於,在一個沒什麼人的衚衕裡,楓露再次鎖定了月知恩。

可是,還沒等她看出什麼端倪,她就被讓你從後面一棒子打暈。

等到再次醒來,她發現,她被綁在了一個像是廢棄很久的屋子裡。

這屋子,光線不怎麼好,四周都被牢牢的封住,毫無光亮。

她被綁著的著幾天,有人來給她送過飯,給她加過衣。

她知道,對方做這一切,都是為了保住她的命,怕她餓死,凍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