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忘(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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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春苑的規矩有三個,第一,絕對不可以在迎春苑裡面鬧事,再大的糾葛也要出了迎春苑的大門再血濺三尺。
畢竟是做生意的地方,不像江湖一般,生意畢竟是生意。
第二,那便是迎春苑的神龕裡,供的是一塊石頭,但任何人都不可以對他不敬。
原因很簡單,這塊石頭上,刻著一個金色的“山”字。
只要在任何一家賭坊、青樓、酒肆看到這樣一塊石頭,任何江湖上的人都會乖乖的守起規矩了。
因為這個石頭,便是告訴所有人,這家店是在山統的保護之下。
壞了這家店的規矩,那便是壞了山統的規矩。
江湖之人也許便是喜愛快意恩仇,可沒有人會在快意恩仇和自己的腦袋之間左右為難的。
至於第三個規矩,那就有些神秘了。那便是任何人都不要打聽這的主人;迎春苑的任何事,只可以透過一個叫做小忘的女孩子,由她去轉告迎春苑的主人。
小忘的名字很古怪,而且小忘現在也不算是個孩子了。
只是八年前小忘剛剛來到迎春苑的時候,確實還是一個很小很小的孩子,那時的小忘也不過才八九歲而已。
小忘既記不住自己的父母,也記不住自己的名字,小忘好像一隻受驚的小獸,驚恐的眨著眼睛,怯怯的看著那時迎春苑的主人。
“罷了,你既然什麼也記不住,那便叫小忘好了。”
彼時迎春苑的主人被喚做三爺,深州城裡的人更是叫他鐵石心腸的三爺,可鐵石心腸的三爺甫一看到這個小孩兒,竟好似有了惻隱之心一般。
“有時候什麼都忘了,也未嘗不是一件幸事。”
從那時起,小忘就成了迎春苑裡唯一一個不需要做“生意”的女人。
小忘來了沒多久,三爺便離開了迎春苑,迎春苑雖換了主人,小忘的職責卻是一點也沒有改變。
三爺走後,迎春苑的繼任主人一直沒有露過面,只有小忘負責迎春苑的大小事宜。
小忘沒有怨言,但看起來也不快樂。
小忘長得很美,這種美又不同於迎春苑裡那些女人的美。
小忘不著脂粉,不染眉黛,素衣淡雅,眉宇間總是好似有著淡淡的哀愁,讓人不經意間便亂了芳華。
小忘是迎春苑的異類,也是迎春苑的女神,所有的客人無論如何的失態,但絕不會去褻瀆小忘的。
小忘是個孩子,小忘是這風塵中的青蓮。
曾有客人酒後問過小忘:“小忘,你在愁什麼?若是跟了我,我便保證你決計不會再愁。”言畢,還在小忘的身上狠狠地捏了一把。
小忘的表情仍是那樣恬淡,只是沉思了半晌,方才慢慢的說道:“愁什麼?我忘記了。”
客人哈哈大笑起來,小忘卻仍如孤傲的飄在天上的雲朵一般,高不可及,觸不可及。
三天後,那個客人的屍體在迎春苑的臭水溝裡被野狗啃噬的看不出個樣子。
沒有人知道是誰幹的,當有別的客人問小忘這件事時,小忘用手托腮,仍是慢吞吞的沉思著,然後慢吞吞的說道:“我忘記了。”
這就是小忘。
小忘每日穿梭於這鶯紅酒綠的芸芸眾生之間,帶著姑娘送到客人面前,端著酒杯遞給客人,卻偏偏好似不沾染一絲的煙火氣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