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六章 走,捉姦去(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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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一抬手將我的眼淚擦了擦,溫柔的說道:“這樣最好。△小說,”
“那你的小鮮肉怎麼辦?”我指了指酒吧駐唱,打趣的看她,“一起打包帶回國嗎?”
她伸出食指在我眼前晃了晃:“no,小鮮肉,只夠拿來新鮮,不夠拿來託付。我跟你說個事。”
我挑眉,笑了笑:“想說就說,你還有什麼當著我的面不敢說的?”
“我怕刺激到你。”楊一,給自己的酒杯續上顏色極為清爽的雞尾酒,她對我打了一記響指。
“你說說看,我嘗試著不受刺激!”我歪過腦袋,看她。
她笑了笑,風情無限的說:“其實小鮮肉的尺寸不夠,所以這是不打算將他快遞迴國的主要原因。”
我雙手做了個叉的動作,真是怕了她了,若是不及時讓她剎住,她一定會毫不避諱的告訴你對方的耐力、持久力、做起來的頻率、以及她是否**都能描述的繪聲繪色。
楊一白了我一眼:“就知道會這樣子,女人是有權利追求性福的好不好?這有什麼難以接受的?蘇晴,你丫的真封建。”
“不,恰恰相反,我很開明。我接受不了是你說話的方式太直接,我會覺得很丟人。”
“切,明明就封建保守,還要嫌棄我說話方式,還覺得跟我在一起聊著個,讓你覺得丟臉?”楊一怪叫了一聲,眉目倒立,“回國以後,我得替你找個男人收拾你,收拾不了,教教經驗也好。”
我感覺額頭冒冷汗,無語的看她:“好好說話,行不行。”
我頓了頓,目光落在那個酒吧駐唱的身上,突然想起了什麼。
我扭過頭問楊一:“問你件事。”
“嗯。”楊一哼了一聲,目光打在旁出
“我是不是經常唱歌,唱到你們嫌棄了?”我問
“沒有啊,怎麼啦?”楊一打馬虎眼,漫不經心的的說。
“那你們幹嘛不支援我用麥克風?”我問,“說實話,我不會怪你們,埋怨你們的。”
“不是怕你擾民嘛,你知道這邊治安一項嚴謹的,萬一你進去了,我還得花時間去保釋你,多浪費。再說,你經常大半夜不是哭就是唱,不吵人啊?”
我聽她說的有些道理,繼續問:“那你老實說,我唱歌好聽嗎?”
楊一笑了笑,態度十分的真誠:“可以啊,彈吉他的姿勢一逼加一逼的,無人能及,魅力無限,光芒四射,像青春偶像劇裡的文藝騷年。呦,怎麼了?是不是小區裡的人說你了?既然那麼喜歡,你可以去參加一些活動嘛,像一些商演,你的水平是可以的了。又有錢拿又有場地給你發揮,多好。就唱那首你愛的不行的《untilyou》,就能賺足了大把大把失意情人的眼淚。”
我對她擺手:“不,不,沒人說我。我就是在反省,我還唱嗎?我以前上大學的時候,有個室友叫韓瑩,她買了個屁顛蟲的音響,整天放周傳雄的歌,然後一開始我們都很興奮這種有音樂環繞的氣氛,但是有一天,隔壁的女的,跑到我們宿舍門口說,你丫的不要再放這半死不活的歌了,把老孃的耳朵都吵聾了,心情也吵壞了,男朋友也飛了,你看我眼睛腫的,都是這破歌害的……然後,我覺得她很霸道,我就跟韓瑩說,我要去買屁顛蟲的麥克風,到她們宿舍門口唱。然後韓瑩以為我在說玩笑,其實我說的是真的,然後我們一起逛萬達的時候,我看上了那個麥克風,我要買,被她死死的拖住,她說怕我跟那個女的幹仗,然後我想想了她說的對,最後就沒買。”
楊一笑的心花怒放:“你還有這麼霸道的一面,很勇猛。看著溫婉的不行,骨子裡倔的要死,性格又剛硬,你也算奇葩一朵了。不過這小半年,發現你熱愛音樂已經發狂的不行,一唱就停不下來,唱的太投入,有時候真佩服你。我還以為你受了什麼刺激,特地觀察你一段時間,結果顯示除了熱愛音樂,你一切都ok。”
“那我不唱了,省的你又觀察我。”我笑了笑,看向牆上的時間,已經不早了。
“也不是說不讓你唱啊,平常週末白天在家的時候唱啊,晚上想唱的話聲音小點就好啦。你知道如果有熱愛的東西,其實很值得尊敬的。”
酒吧的氣氛很熱鬧,容易讓人忘記了門外的寒冷,其實我想告訴楊一,我突然那麼熱愛音樂,只是因為想將他走過的音樂路,從頭再走一遍,並一直走下去而已。
“李猛,那死人妖,他小情人好不容易來一趟,還捨不得讓我們見一面,也是夠可以的了。”
楊一對李猛那個小情人不是一星半點的好奇,之前她告訴我說,她偷偷翻人妖手機好幾回,都沒看到那小妖精的照片。
楊一突然來了興致,她對我挑眉,一副要做盡壞事的樣子:“要不我們現場捉姦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