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見搶劫事件基本也處理的差不多了。於是就朝和ban證的約定的地點——街心公園走去。

正邊走邊想事情呢,突然,撞上了什麼東西?我抬頭一看,一個美女,標準的、典型滴東方美女。我忙道歉說:“啊,不好意思啊,你沒事吧?”

那女的皺起眉頭怒說:“你沒長眼睛嗎?走路都不看的!”

我丟,美女了不起啊?再說哥們我道歉了!我說:“要麼我送你去醫院,要麼就拜拜!”說完話,我自顧自走了。卻聽得那個女人在後面破口大罵:”真沒素質!什麼人!撞了人就這麼走了!算什麼男人!”我丟,本大俠我沒開車撞你吧?廢話這麼多!懶得和你計較。

我估摸著在路上耽擱了不少時間,於是我不再慢悠悠地走了,加快了步伐。

哎,總算到了街心公園,於是隨便找個人問下時間,知道是8點50多分了。哦,還好,總算沒有遲到。摸下口袋,想拿出天命的相片。………………………………我丟!哥們錢包呢?哥們錢包丟了!

我心中暗叫自己,冷靜,冷靜。我開始回憶,出門肯定是帶了的,因為我還買了包子吃呢。路上掉的嗎?回憶,回憶!想來想去,看來就是她了——那個漂亮的小賊!哼哼!本大俠很生氣,後果很嚴重!

我想現在還有10分鐘時間,於是不管了,直接運起《太清心法》,迅速地在這個小城尋找那個女的。

我瞬移,瞬移,瞬移!想哭,被個小小女賊給偷了!虧我還自詡救世主、大俠的!哎,要是傳出去要丟死人了。不行!我要殺人滅口!我決定了,哼哼!惡魔的微笑又一次展露出來了。

我用超過肉眼速度的進行著移動,而給人們的感覺是整個小城好像突然颳起了一陣風,連一些屋子內都颳了起來。哇塞,這樣是很刺激,可是很耗內力的,累啊!

終於,我在一條小巷發現了我的目標——那個偷哥們錢包的漂亮女賊!

我躲在屋子頂上,往下面看。只見那女的把本大俠的錢包交給了一個黃毛,那黃毛接過錢包,翻了一下,把全部現金取了出來,數了一下。黃毛突然甩了那女賊一巴掌,大罵說:“你這個臭丫頭,說,有沒有把錢偷偷藏起來!”

那女的一手摸著剛被甩過的臉龐,一手在激動地搖著,說道:“沒有,黃毛大哥,我沒有藏起來。這個錢包就是剛偷來的,我翻都沒有翻過。真的,請你相信我。”那說話明顯帶著哭腔的。

那黃毛顯然對那個女的很不客氣,繼續罵說:“臭XX,讓你去撈些錢來,半天撈這麼點!早晚把你弄上床,然後再把你賣去當雞去!”後面則響起了幾個痞子的賤到不行的笑聲。

那個女的卻停止了哭泣,很生氣地說:“要不是我死鬼老媽死前還欠你幾十萬的賭債,我他媽的幹嘛聽你這個王八蛋的!你碰我一下,我就死給你看!你一分錢也別想再拿到!”

那黃毛顯然意料不到那個女子敢這麼和他說話,一腳踹過去,把那女的踹倒在地上,然後破口大罵說:“操!不知死活!兄弟們,帶這娘們回家,哥幾個好好享受享受!我他媽的已經忍的夠久了!”說完,就開始拖著那女的往巷子外拉。

我一看,這下不好玩了。再說也沒那麼多時間再繼續玩下去了。我一個瞬移,然後把全部的痞子一次性打暈過去,然後找到那黃毛,掏出我的錢包,看了看,東西都在。而那女的已經嚇傻了,也不知道動,也不知道有反應。我對那女的說:“這次你運氣好,碰見我。趕緊跑吧,不然等他們醒了,你又要慘了。還有,記得別再偷東西了,否則我見一次就揍你一次!”

我說完話,估摸著時間差不多了,趕緊又一個瞬移。跑了,不能管這麼多閒事了。

我回到了街心公園的門口,看了一圈,總算發現了一個傳說的穿紅衣的女子。我走上前,輕聲問說:“是我要ban證的。”

那女子看了一眼說:“錢,還有相片給我。”

我給了500塊錢和天命的相片,以及我寫的一張紙條,那是我要給天命做的身份證資料。我想讓天命掛名成為我家的一口,成我弟弟,以後也就方便多了。

我給天命改名字了,我叫王逍,就讓天命叫王冉了,樣子才像兄弟嘛,嘿嘿。

我對那女子說:“這個身份資料我急要的,三天之後的這個時間我在這裡等你,到時候我就要拿到身份證。那張紙上就是我要給那個人的身份資料。拿到了身份證,我會給你剩下的一千五百塊錢的。我警告你,你們別胡來,否則會出現很多意外的事件。”我的口氣應該是比較強硬,有點讓人畏懼的感覺。

說完,我就不管那個女的怎麼想的,直接就是一個瞬移,回到了賓館樓下。

慢悠悠地晃上樓。回到旅館。我先回自己房間,坐了一下,想想還是要跟天命說一下身份證的事,免得他自己都不清楚。

我又來到了天命的房間,敲了下門,天命沒有開。使勁再敲了兩下,總算聽見開門的聲音了。

進了天命房間。

天命這傢伙在看電視,而且是動畫片!很強大的——《七龍珠》!我坐了下來,對天命說:“你的身份證是你在這個社會的證明。我給你改了下名字,叫王冉。你以後就用這名字,還有,你是我的親弟弟。雖然咱們長的不是很像,不過這個沒有關係。”

天命楞楞地聽完我說,然後問道:“那個叫身份證的東西有什麼用?”

我也不知道如何來解釋這麼個問題,於是對天命說:“身份證是現實社會的身份憑證,需要隨身攜帶,否則有可能被抓去坐牢。你要出門什麼的,買票都需要那東西。反正很重要就是了。”

天命似懂非懂地點了點頭。我無奈地搖搖頭,實在沒有辦法,真要和他說清楚的話,估計也要好幾個月。雖然天命確實很聰明,但是這現實社會的東西需要學會的東西,夠他學一陣子了。我自己現在還不是一直還在學呢。

我回到自己的房間,想想這三天該幹嘛去。也沒有什麼好玩的,去大街上溜達吧。雖然我很討厭逛街。但是,有人很喜歡啊,那就是玉瑤。

哎,於是,我和天命淪為苦力了,幫玉瑤搬東西。但是女人除了喜歡逛街之外還有一個比較不好的毛病!那就是,買來的東西,一般用過一次就不用了!我說大姐,哥們我又不是開銀行的,怎麼能經得起你這麼折騰啊?

三天後。街心公園。早上7點多。

我又是照舊想走著去,用瞬移這東西,實在不太好。而且也沒什麼意思。

一手一杯豆漿,一手2個包子。然後,繼續在走著。

突然,我前面出現了一個身影很熟悉。我認真一看,就是那天那個女賊。而且,這個女人還在用老伎倆在偷別人錢包!

我快步上前,然後抓住那個女賊的手,想從她的懷裡掏出她剛剛得手的錢包。

誰知道那女的大叫說:“來人啊,有人耍流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