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搭訕不犯法吧!”另外一個也在旁邊附合,“而且我們說她跟我們老大好過也是一種搭訕的手法。”

藍依眼睛瞪的溜圓,心想這幾個地痞流氓還真是流氓到了家,隨便信口開河胡說八道居然說是一種搭訕的手法。

幸好她脾氣爆跟他們幹了架,碰到膽子小就白讓他們造謠。

“警察同事,我建議把這三個人渣先拘留幾天,讓他們在拘留所跟大佬們學學搭訕手法。”藍依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辦案人員安撫藍依,讓她不要激動先喝杯水。

其實藍依也知道打架鬥毆被請進派出所,情節不嚴重的調解一下籤個字這事也就算了。

再說封少欽雖然受了傷,但他們三個人也掛了彩,也談不上誰是受害者。

只能說滋事的人是那三個。

但就這麼算了,藍依又覺得氣不過,而且她無法理解互不認識的兩夥人,對方為什麼要誹謗她。

“黃警官,我覺得他們三個人今天主動找到我們滋這場事可能是有人花錢買兇,他們的目的是傷人不是誹謗。”一直沒說話的封少欽突然開了口。

“買兇傷人?”辦案的黃警官看向封少欽,“你有什麼證據嗎?”

滋事也好誹謗也好這都是治安問題,買兇傷人可是刑事案件。

這可馬虎不得。

“有。”封少欽把自己的手機遞給這位黃警官。

手機上是一張照片,有一個看不清長相的人把一踏錢遞給了那個叫老三的男人。

從著裝上看就是今天他穿的這一身衣服。

黃警官讓封少欽把證據發給他,不一會另外一個民警把列印出來的照片送了進來。

黃警官把照片拿到老三面前,“說說看,你幹了什麼事有人給這麼多錢給你?”

老三是個老油條,調整一下坐姿開始編胡話,“前幾天我幫這個老闆幹了點活,這是工錢。”

“是幹了點活給錢還是給錢幹活你想清楚了再說。”

“是幹了活給錢。”

黃警官還想再問,封少欽又開口了,“看來是我的秘書給的資訊不對,既然不是買兇傷人今天這件事能不能協商達成和解。”

和解?

藍依看向封少欽。

這不像他的作風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