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來嶺南一趟,原本是想找機會,親自動手,殺了林策的。

現在看來,林策小小年紀,武功跟他不相伯仲。

他沒有必勝的把握,不想貿然動手。

殺林策,只是為了,讓景安候與公主反目。

沒有共同的孩子,他們又沒有感情基礎,只要林策一死,就可以輕易離間他們。

為什麼要離間他們?

於公,景安候深受當今信任,手握長安北衙六軍兵權兩萬。

若是景安候家宅不寧,受到當今厭棄,他的兵營裡出些什麼事,豈不是方便他行事?

只是這事出師未捷,溫暖的陽光落在他裸露出來,如玉的下半張臉,也驅散不了,他內心的陰鬱。

他望著李府的方向,久久沒有移開視線。

他的手下注意到他的目光,提建議,“主子,要不我們把縣令千金綁了,逼林策就範?”

對付林策不容易。

綁架一個只有三腳貓功夫的少女,還不簡單嗎?

何況這位李姑娘,常常獨自出門。

綁她再容易不過。

戴面具的男子轉過頭來,狠狠地颳了他一眼,“不可傷及無辜。”

下屬心中不以為然,為了他們的大業,多死一個李姑娘,算得了什麼?

當年,連主子的姐姐,也把命葬送了呢!

主子什麼時候,變得如此心慈手軟了?

李素素不知道,危機悄然而至。

她挽起袖子,去撈大坑裡的魚兒。

大坑水淺,從河裡沖上來的魚兒,被堵了來路,只能在坑裡橫沖直撞,露出半邊身軀。

淺坑裡的魚兒敏捷,從她手裡遊過,滑溜溜的,她沒能捉住。

李明挽起褲腿,跳下坑去。

“看我的!”

她及時縮回手。

才不想摸,哥哥洗腳水。

她不滿道,“就不能問鄉親們,借個簸箕來撈嗎?”

李明擺擺手,“用不上,我徒手就能捉住!”

坑裡的魚多啊。

坑又大不到哪裡去。

親手一條條魚捉起來,更有成就感好吧。

李素素又轉頭看林策,“你怎麼不下去撈?”

不是他們合力挖出來的坑嗎?

怎麼收獲的時候不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