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想吃什麼?”

“一會兒青煙他們打完架,給你送上來。”

“誰要吃你家東西。”

南鳳儀恨恨的將蘋果丟掉,偏巧不巧地砸到一個黑衣人頭上,青煙趁機上前將人制住。

“本公主就算餓死,也不吃。”

見她急了,顧慕遠勸道:“吃飽了才有力氣翻牆啊。”

“這院牆確實有些高,萬一掉下去,摔斷了腿,至少得養上半年,才能再逃婚。”

翻了個白眼,南鳳儀有些無語。

這殺人如麻的大魔頭,怎麼瞧著倒像個小奶狗。

奶兇奶兇的,沒什麼殺傷力啊。

抬手捶他一拳,顧慕遠沒理,只隨手抓住個飛來的暗器,扔了回去。

下面一個黑衣人,應聲倒地。

“居然敢用暗器,本王看他們是活的膩歪了。”

“青煙,將他的手剁下來。”

南鳳儀咬了咬牙,恨聲道:“你是不是當我是嚇大的!”

話音一落,便縱身往牆外躍下,只是身子凌空掛在院牆上,怎麼也落不下去。

手腳亂舞了半天,抬頭看見顧慕遠一隻手提著自己的後心,不禁吼了一聲:“放開!”

“娘子,不是我不肯放,只是你這樣往下跳,恐怕真會摔斷腿啊。”

南鳳儀氣急:“本公主自己的手腳,斷了也不用你管!”

“我告訴你,還是那句話,你的條件,我不答應!”

原主因為知道要嫁給這個大魔頭,嚇得當夜投湖自盡。

所以一覺醒來,自己莫名成了南詔國的十一公主。

被送給這個傳聞中,殺人如麻的男人。

她也想逃。

好端端的,幹什麼要想不開嫁人?

一個人自由自在,多麼逍遙快活。

所以,一路上,南鳳儀三天一小逃,五天一大逃。

功夫不負有心人。

終於在一次差點成功的出逃中,遇見個狹義的賊。

兩人說好,只要能幫著自己逃婚,南鳳儀便答允他一個條件。

可是沒想到。

那個賊居然是個騙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