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8章 真想把我扔海里啊(第2/3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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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回來辭了保安的工作,打算去加入陸晨的公司。
沒想到剛從學院出來就碰到幾個刑警向自己走來,說要自己跟他們回去配合調查。
“沒問題!”
李明達先是一愣,隨後點了點頭說道。
畢竟他沒做什麼壞事,問心無愧的他不怕什麼調查。
李明達跟著他們上了警車,來到了玉崇區的刑警大隊。
回到了刑警大隊之後,柳雲曼第一時間讓人提取了李明達的指紋讓人拿去鑑定科跟在那些傷者身上提取到的指紋做對比。
接著開始安排審問李明達。
一間房間內,李明達坐在一張椅子上,他的對面是柳雲曼跟張宏兩個人在給他錄口供。
柳雲曼的面前放著本子手上拿著一隻筆開始詢問道:“姓名?”
“李明達。”
李明達很是配合的回答道。
“性別?”
“男。”
“年齡。”
“36。”
“住址。”
“不知道!”
“怎麼回事?”
柳雲曼一臉不解的看著李明達。
“是這樣的警官,之前我是住在學院的宿舍的,但是由於我剛剛換了工作,還沒有找到住的地方呢。”
李明達解釋道。
“那好吧,現在我們進入正題。”
柳雲曼說完後一臉嚴肅的盯著李明達:“李明達,在2022年11月23號,也就是4天之前的那天晚上你在哪裡?”
“那天晚上我跟幾個之前的同事在距離學校不遠的一家燒烤攤上喝酒。”
李明達回憶了一下後說道。
柳雲曼:“有什麼人能給你證明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