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二十四章:再見伊萬娜(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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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晚坐在臥室之中,手中拿著畫冊和素描筆,隨著卡奧斯手中快速的繪畫,一張張的方格式的分鏡頭指令碼,便是輕鬆的躍然紙上。
最終對於大宇公司的收購,並沒有談成,卡奧斯也沒有強壓對方的意思,畢竟對於這家公司,除了仙劍的版權,並沒有任何能夠讓卡奧斯看上眼的。
不過雖然公司沒有收購,但仙劍的電視劇、電影版權,那是都已經拿了下來,甚至簽署的合同,也是非常的苛刻。
不光是仙劍第一部,就是後續的作品要改編電視劇或電影,那都是規定屬於卡奧斯這邊所有的,版權合同的違約金,足夠讓大宇賠的傾家蕩產十多遍。
畢竟卡奧斯可不是一個文藝工作者,而是一個地地道道的資本家,對於電影或者電視劇作品,根本沒有任何的感情,唯一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
這一點的屬性上面,也是影響到了他對林伊菲影視事業的安排上面。
按照金錢利益來說,手中的大IP一部部的拍出,甚至就和金庸的武俠劇一般一次次的重拍,那才符合利益最大化。
可是這裡面在卡奧斯看來,卻是有著一些根本問題,那就是削弱了一些藝人,本身因為一些角色帶來的光環效果。
尤其是後續電視劇拍的越好,那麼對於前者來說,都是一次巨大的削弱。
林伊菲在《天龍八部》和《神鵰俠侶》上面的成功,其實就有削弱了李若桐的光環,使得本來更加耀眼的光環,被林伊菲分去了不少。
金庸武俠劇的版權,卡奧斯不可能獨佔,也就無法阻止後續的翻拍,可是仙劍卻是不一樣,將所有的版權拿在手裡,也就減少了被人蹭熱度的可能性。
甚至仙劍之後的續集,卡奧斯都有些不想要允許人拍攝,就是拍攝也是必然要等七八年後,這部劇沒有那麼重要了以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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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電視劇的版權後,這劇本的編寫製作,也就自然步入了日常,不過電視劇的劇本,卡奧斯卻是依然計劃自己來完成。
要知道劇本這種東西,雖然寫的時候是一個樣子,可是拍攝的時候,導演又會根據一些情況,進行現場的細微改編。
但仙劍這部劇太過經典,任何的變化都可能會引發一些變故。
所以這樣的事情假手於人,哪怕就是交給前世的編劇,卡奧斯都不會很是放心,最後很可能就會讓電視劇出現問題,這也是卡奧斯要自己完成的原因。
畢竟他是看過劇的人,再加上分鏡頭指令碼的幫助,這樣才能夠拉近電視劇的製作,而不出現差錯。
之前的《咒怨》已經完全證明了這一點,只是200萬美元的投資,加上卡奧斯劇本,幾乎完全模仿出了原本《咒怨》的效果,藉助著福克斯的宣發渠道,帶回來了幾千萬美元的收入。
而且這個收入只是現在當下的,未來依然還有著肉眼可及的回報,不過即使如此卡奧斯也沒有太多興趣,後續的續集版權,都已經是賣給了默多克。
卡奧斯本身是沒有興趣繼續後續的創作,畢竟這電影也只是給林伊菲,拿去練習一下鏡頭感而已。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