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聖誕全家福(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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聽完陳風的年度工作報告,對足球事務不太瞭解的陳家倆太上表示很滿意,叮囑兒子來年再接再厲平安是福。
而在國米浸淫了500多天的陳芸就不同了,其他一切都是出乎意料的好,唯有老弟即將簽約的新合同卻處處透露出了重重的疑點:
只簽約三年就是第一個大bug,幾乎是明示了俱樂部我不想在這裡久呆,難得萊比錫還能同意!
歐足聯並沒有硬性規定職業球員的簽約年限,但卻允許球員在服務一家球隊滿三年後公開與其它球隊勾搭。
所以在經過“長約時代”的慘痛教訓之後,球員和俱樂部兩方達成了“最合適的五年”的不成文默契,只是每到第三年底再磨合一下就行。
陳風年僅17歲,這還只是他的職業首籤,五年才是正解,少一天都能讓外界解讀出無窮的含義。
有了這麼一個大大的bug打底,後面一連串的關於薪金與違約金的失衡問題都變得平平無奇了。
按照正常的五年制合約,球員在合同期內的總收入一般都不會低於身價或是違約金的50%。
可你看看陳風的合約條款,3000萬的德轉身價和5000萬的違約金額,咱平均一下算4000萬吧。
而陳風每年的收入是150萬歐元,摺合到週薪才不到三萬,三年750萬,5年也才1250萬,遠遠沒能達到4000萬的一半。
簽下這份奇葩的合約,則意味著陳風放棄了一份更高收入的穩定長期工作,而走上了一條類似於對賭協議的“靠天吃飯”之路。
好歹也算見過不少千萬歐元起步大場面的陳芸,這回可真的是震驚了,不過還是知機地沒有當父母面提出質疑。
等到姐弟倆為留給父母溫馨夜間時光而識趣地告辭回房後,陳芸還是立即找上了老弟,非得要立馬把原因說個明明白白。
這也不怪老姐陳芸著急,要知道這合約上的每一個歐元,都不再是那些有關阿貓阿狗的數字遊戲,最終都會真真實實地落在陳風頭上。
陳風在老姐的催促之下,終於把自己下半年和萊比錫的“歐冠恩怨”和盤托出,並直言這就是“只籤三年”的根源。
至於為什麼不另投他門拿高薪,陳芸也能理解老弟做法,先不說西方人最憎惡“不講信義”,光陳風一個孤掌難鳴的天朝身份,該懂的自然懂!
接下來就是馬上就要到來的經紀人更換問題,陳風也一五一十地將實情告訴了老姐,陳芸這才接受了老弟暫時不能賺大錢的現實。
連門德斯都同意並主導了這份合約的擬定,老姐陳芸也沒話說了,“世界經紀第一人”的名號可真不是吹的!
籠罩在門德斯身上的“知人善任”、“長遠目光和”“與俱樂部合作共贏”等等美譽,都比不上他最大的一個優點:
憑本事在簽約時該拿的錢,門德斯手下的球員可沒少拿過一分!
說通了“分毫必爭”的守財奴老姐,陳風的聖誕日子就過得更開心了,還破例嚐了一小塊德國人聖誕必備的巧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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