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四章 與人為善,錢不如前(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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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意甲,向來在球員年薪預算上缺少長期規劃的國際米蘭在2001年為了留住宣稱要自由轉會的雷科巴,付出了700萬美元的稅後年薪。
但比起尤文圖斯的工資單,國米則有些小巫見大巫,在阿布入駐斯坦福橋之前,尤文圖斯每年付給球員的薪水始終是歐洲之最。
後來的老佛爺執政銀河戰艦之後,在與其先後引進的四大巨星簽訂的合同中,有關於巡迴表演、肖像權和參加主贊助商廣告的拍攝與後期宣傳的條款尤為令人注目,也算是現代足球向商業運作靠攏的經典之作,一些本該出現在好萊塢巨星的演出合同或代言合同中的條款被完美地嫁接到了足球圈。
像如今退役的貝克漢姆,每年還能從版權商哪裡拿到1270萬英鎊的收入,可見其肖像權多值錢。
為什麼從2017年開始,英超就被無數的球迷和幾乎所有的球員視作為“世界第一聯賽”,最大的原因就是因為英超球員的薪水超高。
在沒有那個奇葩的天價桑切斯之前,德赫亞的週薪達到37.5萬英鎊,當為英超第一,可後來的巴薩為了能留住梅西,週薪百萬歐元不是夢!
所以說盡管合同談判的核心依然是年限和收入,但是許多違約條款、解約條款的設立也成為了這個年代足球圈裡的老生常談。
如今在足球圈裡,任何一份合同的訂立和撕毀,已經成為了一場不折不扣的商業博弈。
現在有了熟悉情況的夏埃爾·盧勞願意盡心盡力,背後還有恐怖的門德斯可以出主意,陳風也就有了和萊比錫紅牛博弈的底氣。
接下來經過夏埃爾·盧勞一番滔滔不絕的剖心介紹後,陳風總算是大致明白了自己的首份職業合同該怎麼籤,隨後又和經紀人開始了重要條款的逐一探討:
年限和收入兩點,陳風是聯絡到一起來考慮的,最長只籤三年這一點不用考慮,作為彌補,相應地可以在收入方面有所讓步。
萊比錫紅牛雖然是上賽季的德甲新丁,但本賽季的球員平均工資也排到了18支德甲球隊的第6位,約180萬歐元/年,於是兩人商量出了24萬歐元/周的薪水額度。
接下來是對球員和俱樂部來講都很重要的違約金問題,不過這個說難也難、說易也易的難題,最後被陳風一句話解決:
一是拿錢就可以走人,不需要任何附加條款;
二是違約金的數額以德轉身價來定,向上不超過30%就行。
至於其它的浮動性收入和贊助商、肖像權什麼的,以萊比錫紅牛的商業體量,只要不涉及足球以外的商業代言,兩人商定一般按德甲球員的慣例來進行處理。
兩人都知道,在當今的後博斯曼時代,受益者首先是那些豪門俱樂部,只要合同到期,那麼再大牌球星也不是問題。
當然,相應的受害者也不言而喻,那些以生產球星賣出高價盈利的俱樂部經營模式就直接被顛覆,相信萊比錫紅牛也會很清楚這一點。
說完了上面的一些重要條款,最後還有一條重要的事項,那就是簽字費的問題,也可以說是足球世界中的灰色收入。
像萊比錫這樣的俱樂部不可能會給出鉅額的簽字費,而自己還年輕得很,所以陳風不是很在意自己能拿多少。
但讓陳風在意的是,借萊比錫之手,可以給出自己這位即將分手的經紀人一份收入,至於錢多還是錢少的話,就得看夏埃爾·盧勞的榨汁能力了。
“我記得前面和萊比錫的協議中有這麼一條:同等條件下優先選擇萊比錫;所以在談判過程中如果有什麼困難,你可以以我的名義向門德斯先生請教。”
唯恐夏埃爾·盧勞受萊比錫打壓而放棄經紀人簽字費一項,陳風在最後還特意交代了自己的經紀人一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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