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趙王(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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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遠暗道,他們是錦衣衛,能在大街上找到自己,只怕盯著自己時間不短了,想想就後怕。遂實話道:“小民與江寧董府小姐有婚約在身,他兄長殺了人,小民覺得其中有冤情,特來伸冤。”
大人哂道:“笑話,殺人還有冤?”
“董二公子身子單薄,死者為壯漢。南京府不審不問,我們見不到董二公子,在小民心裡,自然認為有冤。”
大人皺眉,思索陳遠說的話,將杯中的酒一飲而盡。
“那你就不害怕被南京府的捕快迫害?”
“小民不伸冤,也沒臉再去見董家小姐,況且小民小命一條,風餐露宿,朝不保夕,唯死而已。”這裡就說的有些誇張了,陳遠心裡打鼓。他知道這些高官喜歡有情有義的人,如果是見利忘義,貪生怕死之徒,會死得比不怕死的人還快。
大人露出欣賞的眼色:“很好。”
大人從懷中掏出一塊金玉牌子,扔到陳遠面前:“你既然不怕死,那就那這塊牌子去獄中見一見你那個二舅哥,回來向我報告。”
陳遠腦裡極速運轉,他為什麼要幫自己,是了,聽說李大人和錦衣衛是不合的,他是想利用自己去參與這個案子,打擊李大人。
接,還是不接,不接,自己就見不到董明況,完不成毒娘子交代的任務(他一直覺得,毒娘子比較適合吳月荷),就要逃出南京府,可是人家是俠女,會武功的,自己能不能逃掉是一個問題。要是自己死了,那張莊的樊娘子怎麼辦,他沒了兒子,還怎麼活?
接吧,接了就是要跟李大人對著幹,還有一眾對錦衣衛不滿的人對著幹,他們捏死自己,比捏死一隻螞蟻還要簡單。
陳遠額頭冒汗,天人交戰良久,最後一咬牙,接過令牌:“小民多謝大人。”
大人露出了意味深長的微笑,抬抬手,袁彬會意,將陳遠帶出了酒樓,在他耳邊低聲道:“陳公子,人多眼雜,南京府的官員與咱們不對付,你最好晚上再去”。
陳遠略一想就明白了,自己拿著令牌去,捕快是要上報推官的。白天他們都還沒下班,自己是白身,拿著錦衣衛的令牌去,他們可以直接抓了自己,誣陷自己偷了錦衣衛的令牌,那人大人都保不住自己。
陳遠感激道:“多謝大人提醒。”
袁彬點頭,回去覆命。
陳遠站在街上,這才發現後背都溼了。在現代,見高階領導,那是激動與興奮。在這大明,這樣的情形見高層人物,還是百姓聞之色變的錦衣衛,那是隨時要命。
陳遠這才偷偷打量這塊牌子,全金子製作,中央一個大大的繁體字:趙。
趙大人?袁斌是百戶,他的上司自然是千戶什麼的,可是一個大人應該是官印,怎麼是令牌。趙大人,趙大人,有令牌,金子的,腦海裡突然閃過一個念頭,難道是掌管北鎮撫司的趙王朱高燧?
是了,只有王爺才有令牌信物。
陳遠苦笑,我的天,我就想找到紅薯,在家種紅薯而已,這就碰上了那個漢王的跟屁蟲趙王,這可不是什麼好兆頭。
現在是永樂十六年,再過幾年,永樂一掛,朱高熾即位,不滿九個月,也隨他老爹去了,趙王就跟著漢王造反搶皇帝,最後不到一個月被滅掉,不得不說,這是兩個雄心勃勃的二貨王,自恃武力,志大才疏,不得人心,剛愎自用,可憐漢王朱高煦還自以為最像他的老子朱棣,其實除了作戰勇敢,論權論謀論處理人事,他處處不如他的大哥,更別提跟他的老子朱棣比了。
奪權,自己可不想沾惹,我還要回家種田呢。
不過又一想,要解決現在的問題才能混下去,還是先去南京大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