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章 要淪落街頭了(第2/2頁)
章節報錯
“這、這?”趙氏傻愣愣的。要說李家是正經的生意人,李員外是大善人,從來不做黑心的事,那是打死她她也不信的。
“犬子不成器,高攀不上你家女兒,婚事就休要再提了。”
“員外,妾身……”
李元慶轉身:“管家,送客。”
趙氏就這麼傻愣愣的,被李府打發了,連帶來的禮物都沒收。
——————
且說玄武區,陳遠從李府出來,估摸時間,應該是凌晨兩點了。此時大街上空無一人,只聞蟲鳴,遠遠的,還有打更人敲梆子的聲音。
已經宵禁,家家關門關戶,沒有熟人,投訴是不可能的。半夜在外遊蕩的,不是無家可歸,就是作奸犯科的人,誰敢收留。官府也明文規定,除了親屬,宵禁後不得收留任何人,違者重罰。
因此苦了陳遠,在大街上游蕩,搞不好今晚要露宿街頭了。萬惡的封建社會,酒店呢?山莊呢?為何輪到我就什麼都行不通。
抱怨歸抱怨,還好是夏天,在大街上睡一晚也沒事。想想,就算在二十一世紀,不也有睡大街睡橋洞的麼,想想也只能自我安慰,吃得苦中苦,呃,以後就習慣吃苦了。
他看到一個亭子,亭子裡有木製的椅子,適合湊合一下,準備去那裡將就。
月初的月光不長,已經偏西,不太看得清路了,陳遠沒有燈,深一腳淺一腳走進亭子,走近了才發現,原來亭子裡還有一個人。
這不,睡大街都有伴了。陳遠出聲:“老伯,看來我們真有緣,要來一段睡大街的交情。”
老者也是一愣,沒曾想還有人來,遠處有人影孱動,老者微微抬手,示意不用緊張。遠處的人影才沒有過來。
陳遠沒有發現這些,自顧到椅子上躺下。
老者道:“深更半夜,為何在此逗留?不怕巡弋抓你?”他的語速很平常,卻透著幾分威勢。
陳遠現在光棍一條,可不懼怕這些,苦笑道:“要是被抓了就好,起碼不用睡大街,至少有個避雨的地方。”他突然想起一個諷刺故事,有個人居無定所,靠不斷的犯罪進監獄,才能遮風擋雨。當然這是諷刺故事,要是真被抓緊大明的監獄,不死也得脫成皮,他才不想被抓。
老者似乎聽出陳遠的無奈,道:“你連住的都沒有,這麼說,當今天子昏聵,治理不力,驕奢淫逸,橫徵暴斂,民不聊生?”
老者的話要是別人聽到,一定忙稱該死,說大逆不道,陳遠不以為意,道:“當今永樂天子嘛,很不錯的,比起秦皇漢武,也不差。不過嘛,國人千千萬萬,永樂再英明,也是一個人。生老病死,人之常事。我遭遇不好,豈能怨天子治理不力?”
陳遠的話“永樂”字眼,已經犯了忌諱,老者聽聞可比秦皇漢武,不以為忤,饒有興趣:“你說,當今天子可比秦皇漢武?我看你也是書生,應該知道,他們開疆拓土,功蓋千秋的。”
陳遠笑道:“當今天子幾次遠征蒙古,數次打敗韃靼、瓦剌的進攻,保了我大明邊疆,讓百姓得以安穩從事生產,如何不是功呢。換言之,都說宋仁宗仁,可是偏安江南,被遼和西夏欺壓。治下百姓吞聲忍氣,特別是邊疆,百姓活得連尊嚴都沒,談何仁呢。”
老者聽到這稀奇的見解,呵呵而笑,許久沒有這麼開心了。
陳遠翻了個身子,奇道:“對了,老伯,看你也不像窮人,怎麼深更半夜也在此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