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藍衣女俠(第1/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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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遠暗歎了口氣,低聲道:“李公子,欠債還錢,天經地義,這樣吧,你去我屋裡,看有什麼值錢的,你先拿去。”
李公子示意下,三個家丁衝進房屋,一頓亂搜。
結果顯然易見,除了一床被子兩件換洗衣物,什麼也沒有。
幾個家丁一臉頹喪的跑出來報告:“少爺,這廝是個窮鬼,什麼都沒有。”
李公子早料到如此,呵呵道:“陳遠,白紙黑字,也莫怪本公子欺負你,還不起錢,就隨我去見官吧。”
陳遠大驚,慌亂道:“李公子饒命,見了官,莫說我這瘦弱的身板經不起板子,要是被我老孃知道,也得活劈了我。”
“你真的沒錢還?”
“真的沒錢還。”
“那就隨我去見縣令大人吧。”
陳遠連連作揖:“李公子饒命,李公子饒命。”
李公子見陳遠急的滿頭冒汗,十分恐懼,才拉長了聲音:“要饒過你嘛——唔——也不是補可以。”
陳遠忙道:“謝謝公子,公子大恩大德,小的來生再報答。”
“呸,誰要你來生報答,老子都不記得上輩子誰欠我債呢?”
“那?”
“很簡單,沒有錢還,你不是還有董明燕嗎?把他抵給我。”
原來這才是他的目的,陳遠心中明然,道:“可是,她不是我的人啊。”
“不遲早的事麼,你甭管,立下字據,抵給我就行。”
“哦,好。”陳遠轉身進屋裡,慢悠悠的拉出了紙和筆。
李公子催促:“別拖延時間,本公子等會還要萬花樓呢。”
什麼萬花樓,怕是拿了字據,立馬去找董明燕,說自己如何低劣,然後攪黃這婚事,然後有機可乘呢。陳遠心道,就算沒有你,這婚事啊,也要黃滴。
陳遠拿著筆,磨蹭了半天,卻一個字也沒有寫。
“快點啊。”李公子不耐煩之極。
“可是,李公子,我不會寫啊。”
“蠢貨,讀了這麼多年書,不會寫字據?”
陳遠老實的點頭:“李公子,你也知道我這人笨,又三天兩頭逃課,對於這個,實在不知如何是好。”
李公子氣急敗壞,想揍陳遠一頓。不行,揍了他字據沒到手,美人沒有著落,忍,我忍,李公子重重舒氣。
指著家丁道:“阿三,你寫。”
阿三苦瓜臉:“少爺,我連自己的名字都不會寫。”
真是蠢材,李公子望向另外兩個,都紛紛搖頭。不得已,自己去握筆,可是想了半天,賭博,嫖什麼都會,寫這個,他也是文盲啊。
陳遠突然一拍腦門:“李公子,我突然想起一件事情。”
“呃,什麼?”
“本朝《大明律》明文規定:凡私放錢債及典當財物每月取利並不得過三分,年月雖多,不過一本一利,違者笞八十,以餘利計贓,重者坐贓論罪,杖三百。李公子給我的放貸三分三,似乎不合規矩。”
“呃。”李公子小手一抖,墨汁滴到紙上,染黑了一片,埋怨阿三,“都是你的餿主意,什麼三分三,也看看大明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