尋人啟事的最下方落款是:聯絡人御先生。帖子中御先生也自稱是走丟人莫羨的丈夫,她的丈夫。

“我不認識他。”莫羨說。

“你不認識他?我以為他是你的丈夫,所以五分鐘之前讓人去聯絡他,他應該很快就到酒店了……”

莫羨再度看向他口袋那張名片。

常百樂福利院,是她小時候待過的福利院。因為受到不公平對待,她從福利院逃出去,奄奄一息了被林業山撿回隊裡。

常百樂,她在那住了四年,從三歲開始就在。

“你是去常百樂福利院找人?我以前就是常百樂福利院的,你跟我說說具體情況,說不定你要找的人我也許知道。”

莫君臨眼睛一亮,“你是常百樂福利院的?我找的是一個三歲左右到常百樂的女孩,院子說她之前住在901房間,只是後來看護不周摔傷了又被人領養了。”

“901嗎?我也是901房間的,我們屋子裡有八個小女孩,都差不多年紀。”

莫君臨笑了,彷彿又有了希望。於是對莫羨,他用起了敬稱:“您能告訴我裡面孩子具體的情況嗎?”

“可以。”莫羨坐直身子,“不過我有一個前提條件,我想要一張跟您同行前往倫敦的機票,您要保證我能順利從京城登機並平安在倫敦落地。”

“沒有問題。”莫君臨一口答應,“我讓人送一套衣服過來您換上,十分鐘後我們離開酒店去機場。”

“好。”

莫君臨離開了房間,隨後服務生送來了新的衣服。

莫羨掀開被子下床,利落地換上。她將手機開了機,通話記錄和簡訊微信冒出很多紅點。

御沉打來的無數通未接電話,微信和資訊發了很多條簡訊。莫羨沒有多看,只是翻了兩下。

隨後她撥了刺繡店老闆的電話。

電話那一頭老闆熱忱地說:“莫小姐您的刺繡已經裝裱好了,下午就能寄到您給的地址,大約一個小時後您就能收到。”

“不用寄了。”莫羨回,“刺繡就放您那,您拿來買賣或是扔掉都可以。”

莫羨說完就結束通話了電話。

她取出手機裡的手機卡,扔進垃圾桶,隨後往房門口走去。

一出門就跟莫君臨撞了個正著。

莫君臨:“咱們不能去機場了,你丈夫已經到了樓下,帶的人還比較多。我們硬走是走不掉,也許你要想點辦法。”

“夫妻床頭打架床尾和,不是什麼大事的話就好好溝通一下,和解算了。”

“先生,我說了我不認識他,他不是我丈夫。”莫羨重述一遍,但對於莫君臨的話,她贊同,“您配合我吧,大約兩個小時後咱們就離開京城。”

京城,她是待不下去了。

也沒有什麼值得她留戀的。

林業山,他利用她與御家合謀,她也不與他計較了,就當是還了他的撫養之恩。

御沉。

她自認栽在他身上之後便一心一意對他,完全對得起他,也不欠他什麼。

她向來就是一個人,從三歲開始,流落於福利院開始,她就是孤單影只的一個人。

兜兜轉轉將近二十年,她依然還是一個人。她大概,就只適合一個人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