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所以這麼做,主要是因為孔妍紫比較討厭見錢眼開的人,她一個嬌生慣養,從來沒有因為錢財煩惱過的傢伙。

討厭見錢眼開的人也算合理。

他們父子倆有些擔心,孔妍紫別回頭再因為覺得愧對這個女兒之類的,把她還握在手裡的那些公司股份啥的好東西,給剛認回來的這個女兒作為補償。

所以才特地布了這個局。

原身不是因為想著一百萬和一套房正好能給自己兒子結婚,最終決定咬牙答應下來嘛,這直接使得孔妍紫覺得這閨女不但學歷差,人品上也不怎麼樣。

實在是挑不出什麼優點。

最終是理所當然的厭惡了起來。

再之後原身反悔,李榮又加價,並且瞞著他媳婦威脅原身啥的一折騰,更是讓孔妍紫覺得,自己這個閨女不行。

本來李榮以為這下子穩了,之後就沒什麼麻煩事了,只要順利移植就行。

但誰又曾想到,後來丁雲來了。

那時候一切就超出了他的掌握。

開始往未知的方向狂奔。

他也因為對於原身腎臟的渴求,都快成為執念了,甚至於不惜犯法之類。

最終在丁雲的謀劃下翻了車。

只是目前還在繼續掙扎。

瞭解到這兒,丁雲迅速將他記憶當中的一些關鍵性事件,關鍵性人物,以及關鍵性證據所在地點之類的,全部都詳細記了下來,然後才離開他的識海。

迅速回歸自己的身體,並且徹夜無眠地將那些資訊記到紙上,同時從第二天開始,根據這些資訊繼續深入調查。

雖然因為時間相對久遠的原因,即便有著這些資訊調查起來仍然很困難。

但總歸比先前根本摸不著頭腦。

毫無線索要好得多。

所以沒多久,丁雲就總算找到了些頭緒,並且在證據越查越多的情況下。

越往後調查越順利。

證據鏈也在變得越來越完整。

即將組成實錘鏈條,錘死李榮。

與此同時,治安署那邊的調查就相當不順利了,因為他們沒有丁雲宛若作弊一般,直接檢視當事人記憶的能力。

在只有那麼點口供的情況下,想調查清楚三十八年前的事,哪那麼容易。

有好幾次負責調查的工作人員,都打起了退堂鼓,覺得就這麼算了,沒必要繼續深入調查下去,好多十幾二十年前的案子都調查不清楚,又何況四十年前的案子,索性直接針對丁雲養父母提供的口供,審一審,問一問李榮算了。

別再讓他們去查多年前的檔案了。

幾天查下來,眼睛都快瞎了。

不過主要負責人覺得,這背後肯定還有更多的資訊能夠挖掘,再加上李家不斷的利用律師和資本跟他們對抗,想要減輕罪責,讓他感覺很是不爽,所以特別堅定的要求,下面必須繼續嚴查。

不查個底朝天,誓不罷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