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本來就不指望靠這個賺多少錢,貨幣貶值程度一般的話,代價我能夠承擔得起,貨幣貶值十分嚴重,貶值千百倍的話,那恐怕國家秩序都出現問題了,損不損失也是無所謂的事了。

在刨除掉這些問題的情況下。

我只要再加個補充協議,就能還算完美的解決,你剛剛提出的那些問題。

那就是租賃時間可以轉讓。

比如說某個租客,他租了我們房子三年,但是三年後他要換工作,實在沒辦法再繼續租了,他又覺得好不容易攢的三年租期就這麼歸零實在太可惜了。

那他可以選擇把他租的這套房的三年租期轉給下一任租客,下一任租客只需要再租三十七年,就能夠得到房屋的產權,至於是免費轉讓還是要花多少錢才願意轉讓,那全看他們兩人的協商。

咱們不管。

另外為了減少我們的損失,房租的價格要隨著市場進行變動,最多就是籤一個保證書,譬如房租的漲幅,絕對不超過市場價,以此來減少我們的損失。

如果還覺得有些虧的話,那在轉讓租期的過程當中,咱們可以收取一定的提成,或者收取一定的違約金,金額不要定太高,少要點,就沒什麼怨言了。

畢竟是他們違約在先嘛!”

“你們就說說,你們心不心動?”

隨著丁雲補充了些內容後,在場員工們又沉思了一會,都不由點了點頭。

“心動肯定是心動的。

畢竟這對租房的人而言,好處不要太大,以前租房子,交完房租之後這錢就跟他再無關係了,可是如果照您說的那麼來的話,租房實際是相當於花錢買了部分房子的產權,即便遇上什麼緊急的事情不得已,必須要搬家,那也能打個七八折把原來的房租錢給賺回去。”

“而且還相當於另類理財。”

“還相當於另類存款呢,只是變現比正常存款要稍微慢一點,少一點。”

“石總,站在客戶角度來看的話。

你的提議的確是相當棒,相當的吸引人,但是我怎麼也看不出盈利點啊!

咱們這麼做的收益跟把房子出租的收益是差不多的,但是卻直接把房子的產權給賠了出去,這怎麼看都有些得不償失,您這麼做都跟搞慈善似的了。”

站在使用者的立場上,他們是覺得丁雲的提議很不錯,可是站在公司運營立場上來看的話,這不純粹傻帽操作嗎?

明明有更簡單直接的賺錢方法,何必搞這麼複雜,還是得不償失的那種。

“那你們就當我是在搞慈善得了。

我就問你們一句,這種出租房往外租有沒有人願意租,能不能吸引人?”

丁雲繼續追問道。

虧不虧的丁雲壓根無所謂,畢竟她卡里還有五百多億現金流,需要在大半年之內用掉呢,這點虧損算得了什麼?

況且這也不是什麼短期鉅虧。

而是長期小虧損。

有的甚至只能算少賺了點錢。

“能!”

“肯定能吸引到人,甚至會搶!”

看丁雲這麼斬釘截鐵的問,他們立刻就知道再勸下去也沒用,反正虧的又不是他們錢,所以立刻就都如實說道。

“既然能吸引到人,那就去辦!”

“裝修好的直接開始出租,沒有裝修好的立刻選擇低汙染的簡裝出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