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鹽商(求月票兄弟們)(第2/4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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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是皇帝,一般都吃青鹽,也就是湖鹽,而且還是其中的紅鹽。
偶爾像是衛藏國,也會千里迢迢朝貢來自於喜馬拉雅的紅鹽。
嶺南有時候還會貢獻一些珊瑚鹽,不僅能夠吃用,而且還有很高的藥用價值。
其實味道沒什麼區別,畢竟食材好,捨得用香料,但就要一個規格在那。
鹽誰都會煮,但提煉的水平
不同,所產的精鹽自然也就不同。
這就是生產力。
一旁的都轉鹽運使也彙報著:「如今兩淮鹽場上百個,其中大鹽場三十座,灶民萬餘人……」
自唐宋之時,鹽稅佔據賦稅的半壁江山,而在明初,則施行開中法,即鹽商運糧至邊關,從而獲得鹽引,得以賣鹽得利。
除了糧食外,還有納鈔中鹽法、納馬中鹽法、納鐵中鹽法及奈米中茶法、中茶易馬法等。
也是如此,晉商,陝商興起。
也是因為大量的鹽引被商人賺取,所以明初的鹽稅並不高,這部分的利潤間接貢獻給了邊軍。
畢竟邊軍的糧食,衣物,藥材等等多由鹽商轉運,再加上軍屯保障,朝廷得以不廢一個銅子,就養活數十萬邊軍。
不過隨著權貴***紛紛倒賣鹽引,導致開中法敗壞,納銀法成為主流。
也是如此,綱鹽法施行,將商人所領鹽引編成綱冊,分為十綱,每年以一綱行積引,九綱行新引。
具體特點就是:鹽商世襲,官產民銷。
朝廷想得好,穩定的鹽商財力充裕,足以兜售官鹽。
但鹽商們一邊賣官鹽,一邊又是最大的私鹽販子,可以說賺兩邊錢。
而這時,邊軍補給不足,軍屯又敗壞,朝廷又發餉不及時,以至於邊軍潰逃,成了明末義軍重要組成部分。
後來,他參考清朝,施行票鹽法,不拘與商人大小,只要給錢就賣鹽引,讓其自行售賣。
這樣一來,運、銷都不歸朝廷管,甚至打擊私鹽也不用了,不知道省去了多少的麻煩,但卻得罪了大鹽商。
所以,鹽政是國之大計,不得不察。
聽完了彙報,皇帝就轉身去了附近的鹽場,真切實地的去看看那些灶民。
在紹武初年廢黜賤籍後,對於灶戶就不再採取世襲制,而是進行招募制。
再加上大範圍的曬鹽法普及,使得鹽民數量驟減。
也是如此,對待這些灶民,不能再採用以往的那種無本的徵鹽法,而是行餉錢法。
每月按時發錢,不允許灶民私藏,或者倒賣,從源頭掐斷私鹽。
行走在鹽田邊,感受著海風的洗禮,朱誼汐忽然問道:
「鹽商如何了?」
司徒鶴一愣,忙道:
「按府、縣劃分,縣為小鹽商,不得超過二人,府為大鹽商,不得超過三人,鹽商們每年花錢買鹽引,再運往各地,不再行壟斷買賣,官鹽價格大降,故而相較於前朝,如今鹽商倒是無曾經的那般桀驁。」
「是嗎?」
朱誼汐卻滿心不信。
自古以來就沒有完美的制度。
他從來就不相信商人的秉性。
利益,龐大的利益,足以讓規矩都化為烏有。揚州城內,劉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