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財政與補救(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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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誼汐揮舞了下手,補救起來:“上縣三七,中縣四六,下縣五五,據此而行,戶部可要好好去做。”
明朝之後,縣的分等,不再按照戶口,而是按照繳納錢糧數目,糧10萬石以下為上縣,6萬石以下為中縣,3萬石以下為下縣。
如今自然要重新造冊,梳理州縣。
“是!”達成了目的,王應熊頗有幾分歡喜:“那,商稅呢?”
“商稅如故,依舊是五五。”
朱誼汐猶豫片刻,對於比例沒有更改。
雖說對上縣行三七,能夠增加中央收入,但卻不利於商業的繁榮,打擊地方的能動性。
畢竟商業繁榮的地方,治理難度也會加大,更需要錢來維持。
“陛下,如今商稅司已立,不如將稅課司局給罷黜?”
坐到了戶部尚書的位置,王應熊屁股決定腦袋,就想著裁撤官吏,直接道:“讓他們領兩份俸祿,著實浪費。”
“不行,稅課繁重,我讓他們領兩份俸祿,就是故意為之。”
皇帝斷然拒絕。
早在明初,戶部十三清吏司下,一倉科,倉科下設稅課司,負責商稅徵收。
而朝廷在縣設稅課局,府設稅課司,合稱稅課司局。
只是地位頗低,只有從九品。
在幕府時期,設定商稅司,將縣府的稅課司局,第一時間掌控在手裡。
所以,這就是商稅司為何在短時間內,徵稅如此給力的原因所在,因為人是現成的。
“那,陛下,鈔關屬於過稅,隸屬於商稅,今若仍由海關總署徵收,怕是有些不合適吧!”
聽這話,朱誼汐老臉一紅。
“當年可是言語,鈔關有十年過渡期限。”
“臣等也沒想到,海關如此繁盛。”
王應熊搖頭苦笑,當時真是大意了。
商稅主要分為過稅和住稅,過稅則可稱之為關卡稅。
凡渡口,關卡,必然會有過稅。
幕府時期,對於過稅進行整理,合併關卡,渡口,將貨物分為三等。
一等為鹽,實行專賣制。
二等為茶、酒、絲綢等貴重消費品,施行重稅制,即十稅三。
三等是普通貨物,十五稅一,如買賣耕牛,糧食等。
住稅主要分八種,時境過遷,如門店稅,塌房稅廢黜,商稅司經過整理,合併為四項。
即,市攤稅、牙稅、契稅,以及鐵酒醋茶等雜稅。
市攤稅,即營業稅;牙稅,徵於牙人;契稅,則是田宅過戶之稅。
住稅與過稅不同,由於其規模太大,且細緻,無法做到抽分,所以大部分只能選擇固定額度。
相較於其他三項,雜稅才是商稅的主流,最低十稅一,最高十稅三,鐵、酒、茶、醋是一種日常消費,消費量是極大的。
“建奴未滅,犒軍靡費頗多,且紫禁城還在重建,內帑不足,待十年後再言語吧!”
朱誼汐義正言辭,飛快地轉移了話題。
“對了,綏遠、寧夏、甘肅等省新立,河南、陝西飽經戰亂,地方十不存一,我有意新建移民司,專司負責遷移民眾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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