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賺大了(第2/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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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數字太過離譜,以至於人家連撿漏的高興想法都升不起來,只有迷惑,滿滿的迷惑。
對面在拍快手嗎?
雖然僅僅看到了一段文字,但丁世鑫不知道為何就是產生了一個男人或者女人,興奮的大喊大叫的把這段話給重複出來的浮誇印象。
太過離譜,太過不同尋常!
丁世鑫坐在電腦前面,他放在鍵盤上的手就那樣懸浮著,有些不知道該怎麼打字了。
媽的……這要怎麼回覆?
雙方都沉默了幾十秒。
周瑜在等對方的回覆,三十萬應該不多啊。
雖然這個公司肯定沒有米老闆那麼爽快,但是也不至於三十萬都這麼墨跡吧?
難道賣衣服的廣告費實際上沒有那麼多?
周瑜也不懂業內規矩,更不知道其餘賣衣服的拿多少錢,此時對方越是沉默,他就越是懷疑自己。
丁世鑫也越來越猶豫了,這個人是在考驗他嗎?
這人心,怎麼經得起這麼考驗……
越是細想,丁世鑫就越是著急,越是不敢回覆。
現在公司因為之前的一樁無心善舉獲得了巨大的名聲,各種業務都因為名聲的關係獲得了巨大的提升。
越是這個時候,就越是明白品牌和名聲的重要性。
這小便宜,他不敢貪的。
丁世鑫:這個,我要和我們老總請示一下。
周瑜:那你請示好了再說吧。
丁世鑫:好,稍等。
丁世鑫在看到周瑜沒有回覆後,就去總裁辦公室彙報了。
老總也認為不能給三十萬,不然傳出去對他們集團的名聲不好。
賣手機的不懂規矩,周瑜說要二十萬,就真給人家二十萬了。
賣衣服的不一樣,依照周公瑾現在名氣,給人家三十萬宣傳費會被網友噴死的。
而且這一次找周瑜的人來給他們公司代言,基本上是網上網友們的推動,越是這種時候就越是不能小氣。
丁世鑫很快就和周瑜談好了合作。
以壹佰伍拾萬的價格,購買了五年的廣告代言,並且指明代言人為郭正。
光是這樣肯定不夠,在廣告發布當天後的一個月內,每銷售一件衣服或者鞋子,就給周瑜的公司返利三元錢。
一件三塊錢,一萬件也就是三萬塊,一百萬件就是三百萬,而且只持續一個月。
周瑜覺得有三十萬就很好了,所以很痛快的答應下來。
除此之外,對方公司每月為周瑜提供了五百件運動服和運動鞋,尺碼隨周瑜自己選。
這個也是免費的。
返利的錢,更多的還是為了這一條。
誰都知道周瑜那些朋友的質量有多高,再加上週瑜本身還是一個頂流UP主,給周瑜提供免費的服裝,絕對是血賺。
周瑜高興極了,對著米拉喊道:“賺大了!這一件衣服一兩百,五百件就是五萬十萬啊!”
十萬塊,大概能夠電視上的大明星換個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