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喜事連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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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梁琪琪後,心裡頓時感到空牢牢的,若換作以前,將她召喚出來,還能養養眼,可如今守著這偌大的房子,竟然覺得十分的無聊。
許是作法太耗費體力,竟沉沉的睡了過去。
第二日醒來,已是接近中午時分,代辦公司早已把相關的協議發到了我的郵箱,可以說從今天開始,我自己的律師行就算是正式掛牌營業了。但如今之際,最需要的還是一個辦公室主任,否則的話,那邊也是空蕩蕩的,無法運營下去。
這時我想起了何思淼來,尤其是她那兩條大長腿,總是讓人能夠浮想聯翩的。
“哎呀,是王哥啊,有買賣照顧我嗎?”她依然是那麼熱情的接起了我的電話。
“嗯,你還在賣車嗎?效益怎麼樣?”
她似乎情緒有些變得低落道:“就像你說的,我和那家車行犯衝,就連賣您車的那筆提成都沒發給我,於是我一氣之下就跳槽到別家的4S店了,可疫情始終沒有過去,買賣不好做啊,再這樣下去,我估計離喝西北風不遠了。”
“哦?那有沒有興趣過來幫我呢?我成立了一家律師事務所,需要一個辦公室主任,兼我的律師助理。”
“真的嗎?我行嗎?法律我可是一竅不通啊。”
“辦公室主任不涉及到法律,主要是管理辦公室的日常運營就行了,大部分的工作是採購辦公室用品,分發些節假日的福利,開業前期做個準備工作,然後還需要招聘些專職的律師。”
她似乎有些猶豫,最後唯唯諾諾的問道:“我可以冒昧的問一下工資嗎?”
我還沒想過工資的事,因為大部分律師事務所都是以合夥人的形式搞起來的,日常的辦公人員費用,由所有合夥人均攤。於是我問道:“你期望是多少?”
“那當然是越多越好了,不過我也知道,疫情期間哪的工資都不高,我年齡小,按照現在的經驗看,如果勉強在北京活下去,最少得每個月7000以上吧。”
“噗,你就這點追求啊,這樣吧,如果你能完全勝任的話,我給你每個月兩萬,不包括保險和公積金。這個條件如何?”其實我對行情也不是很瞭解,只是此前那個律師所的辦公室主任朱珠可以拿到一萬五,又因為何思淼要兼任我的律師助理,所以索性給她開到兩萬,這個錢日後即便有了合夥人,也是需要我出的。以我目前的實力,就算養到她到80歲,也是不在話下的。
“嗯嗯嗯,行行行,太行了,王哥您不是忽悠我吧?”何思淼此刻的聲音能高上八度去,她頓了一下又道:“那,除了辦公室主任之外的助理的活,該不會有什麼不好的東西吧。”很顯然,她把我想的有些複雜了,以為我要潛規則她。
我噗嗤一笑:“別鬧了,兔子還不吃窩邊草呢,再說了,這可是律師行,又不是做違法生意的地方。”
“那就好,那就好,我什麼時候可以上班?”
“現在就去辦離職吧,然後到新安裡的元茂大廈去,律所在7樓B座,速度快的話,還可以趕上午飯。”
“好嘞,好嘞,馬上辦。哈哈哈哈。”
結束通話電話後,又將這個好訊息告知了師兄,他那邊也有些意外,畢竟沒想到會這麼順利,看來幫助梁琪琪的事給我帶來了福祉,就連事業也都更絲滑了些。最後他那邊說處理完手頭的案件後,就直接辭職,奔赴我們新的戰場。
正當我春風得意的開始洗漱的時候,電話的鈴音突然響了起來,抓起一看,是周小迪。
“周警官早。”
“你的作息時間都是這麼紊亂的嗎?”
“還說呢,昨晚替梁琪琪超度,太累太困,睡到了剛才。”
“王九張,你如果再跟我說這些神神鬼鬼的事,信不信我拘你來支隊?散播妖言惑眾的罪名是什麼,你難道不知道?”
“哈哈,知道,知道。利用封建迷信騙人就是一個虛構事實的行為,其目的是非法佔有,是否構成犯罪就看騙了多少錢了。如果騙了2000元以上,就構成詐騙罪。不夠2000元,就是違反治安管理的行為了,到目前為止,我還沒上升到騙錢的行為,所以暫時是沒有罪名的。”
“少跟我臭貧,我打電話給你,是想告訴你,李漢光的案子我們已經移交給公訴機關了,證據鏈充足,這下你該放心了吧?”
“放心,絕對放心,咱們警察絕對不是吃乾飯的。不過周警官,我始終有一事不明,您能幫我指點一二嗎?”
“還有你這神棍不明白的事?”
“李漢光被抓不過兩天時間,怎麼就撂了?按理說這種殺人的罪名,從犯罪心理上來說,是絕對不會招供的啊。難道你們......你們刑訊了?”
“神棍,我奉勸你一件事,不該問的不要問,不該打聽的也不要打聽,偵破手法有很多,但人命關天的事,我們是不會搞刑訊那一套的,也許是李漢光自己心理素質太弱了呢?接受不了你所謂的鬼神折磨,這才突破的心理防線也說不定。”
“別鬧了,您一箇中國警官大學畢業的高材生,和我說心理素質太弱?誰臨死前不做抵抗啊,而且任何有預謀的殺人,都是擁有極強心理素質的人,這點根本不成立。您還是和我說個實話吧,怎麼刑訊的?”
“你在錄音嗎?”
“當然沒有,我只是單純的好奇,再說了,錄音根本不能成為呈堂證供,尤其是電話錄音。”
“你知道就好,既然你這麼八卦,我也不妨和你說,有時候刑訊未必不是一種手段。”
我有些驚訝,她這是預設了我的猜測,這不由得讓我想起了上學期間,羅老師曾經講過的一節課,他說刑訊是警察機關偵破案件最好的手段之一,當時我們還質問過他,難道不怕出現冤假錯案嗎?羅老師回答說:“大資料表明,一旦警察機關鎖定了犯罪嫌疑人,那麼真相就快浮出水面了,而70%以上的刑訊是不會造成冤假錯案的。之所以不允許刑訊,真正的原因是手段不正義,程序不正義,而不是怕冤假錯案的產生。”
周小迪見我許久不說話,於是自顧自的說道:“神棍,下面的話我本是不想說的,但是出於對死者的尊重,我代表她和我們警察機關,對你說聲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