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宣告,夕羽並不是本案的合法證人。

證人是要被認定的,夕羽是自己要求做證人的,並沒有得到審判官的認可。

“請夕羽女士安靜!”

“我要說,原告是在這裡胡說八道!如果你們判劉牧樵有罪,那麼,我才是應該判有罪的那個人,劉忠全是我踢下水的,這是最基本的事實。他要殺柳絮,我在朋友受到生命安全被威脅時,出手保護,我認為這是見義勇為,也是一種自衛。我也應該是無罪的。”

夕羽大聲說。

但她並沒有考慮現在的焦點並不在這裡,而是劉牧樵三個小時不救劉忠全。

見死不救也是過失殺人——能夠救的情況下。

也就是說,不管什麼情況,劉忠全掉進水裡,他不會游泳,劉牧樵也應該把他救上來,他用釣魚竿釣著劉忠全,他就應該把劉忠全拉上來。

關鍵是劉牧樵是醫生,明知泡久了體溫會丟失。

這才是本案的關鍵。

你夕羽把他踢進水裡,你又沒準備淹死他,你就有責任把他救上來,這就是本案的邏輯關係。

夕羽不是學法律的,她缺乏基本的法律常識。

她被法官制止。她並沒有立即停止,一再質問劉忠全。

劉忠全老狐狸,他一個字也不回答。

本場辯論,他們是佔有優勢的,他們不告夕羽,他首先有錯,也認,但是,他們揪住劉牧樵讓他在水裡泡3個小時,是有意的,有預謀的,是想讓他得病。

邏輯上沒問題,他們有申訴的希望。

並且,他們根據法庭的辯論,可以肯定自己會贏得這場官司。

他在夕羽發言時,一句話也不反駁。

夕羽的發言對本案判決沒有任何幫助。

蘇雅娟果然開始勸夕羽,“你休息一下,我來!”

蘇雅娟申請發言。

不符合程式。

沒有同意。

蘇雅娟可不管,你不同意我也要發言。

她大聲說:“劉忠全,你能坐在這裡,你知道是誰的功勞嗎?你得病,很難說是哪一個因素造成的,我也不跟你辯論,但是,有一點,你這條命能夠撿回來,是劉牧樵的功勞。”

她頓了3秒,接著說:“我們請了全國最優秀的重症醫學專家,用了最新的醫學成果,但你的病情並沒有好轉,也就是說,你本該去了火葬場,但有個人,劉牧樵,他出手了。他用我們普通醫學知識無法理解的手段把你救活了,你應該感謝他。”

她又停了3秒,接著說:“可是,你卻坐在這裡告一個對你有恩的人。你這人的良心哪去了?”

“是他害成我這個樣子,我還要感謝他嗎?”劉忠全大聲說。

“是不是他害你,我不做結論,這個由法官認定,劉牧樵沒有在你身上動一個手指頭,只是,他沒有及時拉你上來。我說,他完全可以裝作沒有看見你,離開高沖水庫,你淹死了,能怪他嗎?再說,你後來的遭遇,你能說對你的身體沒有影響嗎?法官大人,我發言完了。”

蘇雅娟不說了,她坐下。

法庭安靜了片刻。

餘光明嘿嘿冷笑,“救死扶傷,是醫生的基本職責,劉牧樵即便是救了劉忠全的命,難道就可以不追究他故意殺人罪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