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這樣的選秀節目,在造星的過程中,也有很多弊端,你說一群十來歲的孩子,為了所謂的偶像,瘋狂到忘乎所以,甚至借錢去給偶像投票,這樣的風氣,影響很壞。”馬光明轉移話題。

姜娜娜噗呲一笑:“說得好像你不是十來歲的孩子一樣!”

“那你剛才還勾引未成年孩子!”馬光明反將了她一軍。

姜娜娜一副毫不在乎的表情:“這不是給你的考驗嘛,看看你是不是人小鬼大,哈哈。”

兩個人正談笑間,馬光明的電話突然響了,摸出手機來一看,竟然是褚新顏打過來的。

這會兒褚新顏應該在積極備戰明天的八進六的比賽,怎麼會有空給自己打電話,馬光明帶著疑惑接通了電話:“這會兒這麼有時間的?”

褚新顏那邊略有些焦急:“我們不知道什麼時候跟天餘公司簽訂了一個長合同!”

什麼?馬光明突然想起來超女跟天餘公司的那一檔子狗血劇情,他之前也曾經跟褚新顏說過,籤什麼合同的時候,一定要小心謹慎,但終究還是沒能逃過這樣的事情——大概也是因為,如果不跟天餘簽約,她們也無法走到如今這一步。

所謂的這些選秀節目,實際上也是資本操縱的結果,所謂的才華和天賦,在資本面前不值一提——唱歌唱得好的人比比皆是,一抓一大把,憑什麼捧你成為明星?

“不用急,什麼情況,你簡單說說。”馬光明趕緊道。

褚新顏嗯了一聲:“還是在杭城賽區,大概進入十強的時候,主辦方讓我們籤一個什麼東西,當時大家都沉浸在進入前十名的激動當中,哪裡顧得上別的,主辦方讓我們籤,大家也沒怎麼在意,就都簽了,我看別人都簽了,估計也不會有什麼事,所以也簽了。”

“現在呢?”馬光明追問道,他畢竟只是知道一個大概,也不清楚裡面的具體情況。

褚新顏繼續道:“現在有很多演出商聯絡,讓我們出去演出,但合同裡寫的,是否演出,怎麼演出都由公司來定。”

“這是行規。”馬光明說道。

“這個是沒什麼大問題的,”褚新顏解釋道,“但是,合約裡面11個條款,都是對我們不利的,比如演出費用,天餘要抽走百分之六十,剩下的百分之四十由我們跟演出經紀人對分,等於我們賣給了地主老財,成了包身工!”

大致情況應該就是這樣,馬光明也猜到了八九不離十,天餘在五個賽區,跟每個賽區的前十名都簽了合同,換句話說,這五十個選手實際上已經是天餘公司的藝人,而天餘公司的實力,以及戰略眼光,都很一般。

而且,現如今不說製作唱片的投入成本高達一百多萬,就算包裝一個藝人,費用也是相當大,成本遠超一百萬,五十個藝人,也就需要超過五千萬來包裝,作為一家新成立的娛樂公司,哪有這樣雄厚的實力!

娛樂公司也是在做生意,從2004年的超女生意經來看,天餘的水準真是不敢恭維,他們簽下了冠軍安又祺,卻把季軍張寒韻低價甩賣給了天眾文化。

結果,冠軍的名頭根本沒有用,反倒是季軍成為當下最為炙手可熱的人物,第一張唱片就大賣特賣,造就了內地樂壇的神話,而張季軍本人也被某酸奶公司看中,成為其代言人,廣告歌都是風靡一時。

“解約的話,是不是還要支付大筆的解約費?”馬光明問道,他知道像天餘這樣的公司,簽約合同裡肯定包括大一筆違約金,否則如何來綁住這些未來之星?當然他們也知道,五十個人不可能每個人都能成為名角,但廣種薄收,只要有三五個打響名頭,他們就能賺得盆滿缽滿。

“是的,現在我們根本沒有辦法,違約賠償金高達五百多萬,合同條款裡基本上都是我們的義務,他們的權利,既沒有承諾給我們投資多少,也沒有提到什麼時候幫我們出唱片,怎麼幫我們包裝,讓我們參加多少活動等等,沒有一條對我們有利,卻規定了這麼高的違約賠償金,實在太過分了。”褚新顏急道。

馬光明知道,對於一家有著芒果臺背景的天餘公司而言,這些女孩子就像是被圈養的羔羊,而她們也沒有能力跟天餘對抗。

褚新顏繼續說道:“有個選手家裡有點錢,想解約,但天餘的工作人員說,解約可以,但必須寫上保證書,保證不準再出現在娛樂圈。”

“這個真是太霸道了!”儘管知道這些霸王條款,但馬光明還是忍不住罵道。

“大家都覺得沒有辦法,我知道你辦法多,能不能幫我,幫我們想想辦法?”褚新顏帶著哀求。

對於她而言,現在就像是落入了獵人佈置的陷阱中,幾番掙扎後卻發現自己只是徒勞無功,眼看著就要深陷絕望之際,突然想到了馬光明,把馬光明當做了最後的稻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