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喜歡的朋友嗎?」

一輪酒後,店長眯著眼睛看著鄭凡。

鄭凡一愣,然後皺著眉頭看她。

店長解釋,「就是你明明喜歡他,但卻只能以朋友的身份自居的人。」

「我跟他就是。」

不等鄭凡回答,她已經自顧自地說了下去,「我跟他認識三十年了,從我們上幼兒園開始,我們就是朋友。」

「在這期間,他談過好幾次戀愛,我也是。」

「但每次都是他談戀愛後不久,我也談戀愛,然後他分手後,我也分手。」

「因為你一直喜歡的人是他?」

鄭凡這突然的一句話讓店長一愣,然後,她笑著點點頭,「很明顯,是吧?」

「因為我知道,如果他談戀愛後,我還一直在他身邊,那他女朋友一定會不高興的,我怕他會因為她不高興疏離我,所以乾脆找個人跟我一起談戀愛,這樣,我們四個人就可以一起玩了。」

「沒有人會不高興。」

「我們就這樣相處了很多年,直到上一次他戀愛結束後,突然跟我說,要不我們兩個在一起試試。」

「你知道聽見這句話時,我有多開心嗎?這一年中,我就好像是一個小偷,小心翼翼的守著自己得之不易的偷來的幸福。但現在我才發現,偷來的……永遠都不是自己的。」

「就在昨天,他的上一任女朋友找到了我,告訴我,他們已經複合了。」

「她還說,其實她一直都知道我對他的感情,忍著不說,不過是因為覺得噁心。」

「噁心嗎?」話說著,眼前的人也忍不住笑了出來,「嗯,昨晚他也是這麼評價我的。」

「所以現在,我們連朋友都沒法做了。」

她的話音落下,鄭凡的大腦也變成一片空白!

夜深了。

鄭凡也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但酒精並未能麻痺她的神經,相反,鄭凡的神志越發清醒。

後面,她甚至還能將那倒在沙發上的人搬到床上去,再蓋上被子。